據美國防部稱,潛在對手正在擴大和增強其攻擊美國的導彈能力,而美國現有攔截器的計劃使用壽命即將結束。為應對這一挑戰,美國防部表示需要在 2028 年之前開始部署 NGI。為協助這項工作,MDA 計劃使用虛擬工具和軟件來提高計劃的效率。
美國會在法規中規定,MDA 每年報告 NGI 的開發目標、成本和利益相關者審查情況,并由 GAO 評估 NGI 的采購進度。本報告討論了 MDA (1) 在開發 NGI 方面取得進展的程度,(2) 應對 NGI 重大技術風險的程度,以及 (3) 實施虛擬環境以促進 NGI 開發的程度。
GAO 審查了美國防部文件和獨立的風險、成本和測試評估,并采訪了國防部官員。GAO 進行了實地考察,以觀察 NGI 發射設施和關鍵支持雷達的建設情況。
美國政府問責局向國防部提出了五項建議,包括定期與利益相關方就 MDA 的威脅要求進行協調,確保性能模擬充分反映 NGI 預計運行的環境,以及定期評估實施虛擬環境的努力。國防部同意一項建議,但不同意其他四項建議。正如本報告所討論的,美國政府問責局認為所有建議都是有效的。
美導彈防御局(MDA)正在開發一種新系統--下一代攔截器(NGI)--以抵御復雜的導彈攻擊(見圖)。國防部 (DOD) 責成 MDA 加快該系統的開發,并從 2028 年開始部署攔截器。
NGI 計劃將于 2024 年開始產品開發,但該計劃正計劃將設計和生產活動重疊,以加速飛行測試。任何重大的設計問題都可能擾亂這一戰略。此外,與類似武器系統的開發時間表相比,NGI的時間表已經很樂觀了,而且MDA歷史上也有未實現測試目標的情況,正如美國政府問責局在2023年5月報告的那樣(GAO-23-106011)。NGI 的成本也增加了數億美元,但該計劃仍在計劃資金范圍內。由于供應鏈問題和材料成本上升,MDA 官員預計成本還會進一步增加。
2022 年,美國防部的獨立審查確定了多個高風險項目,以及 MDA 為降低技術風險可采取的行動。MDA 不同意風險評估的關鍵方面,迄今為止,已采取有限措施來降低這些風險。例如
如果不及時處理這些風險,MDA 將增加日后發現性能不足的可能性,從而延誤項目。
MDA 在建立虛擬環境以實現 NGI 開發協作方面取得了一些初步進展。然而,MDA 遇到了挑戰,沒有按計劃定期評估實施進度。這樣做可以幫助 MDA 確定潛在的效率,以便在最后期限前實現實地部署。
俄羅斯顯然已經開發并準備向環繞地球的軌道發射一種配備核武器的反衛星(ASAT)武器系統。如果在軌道上部署,該武器將對美國的重要國家利益構成明顯的威脅。它還將威脅到所有其他航天國家和那些依賴使用太空服務的國家的利益。因此,它可能會與 1962 年的古巴導彈危機相稱。
本文討論了美國的太空利益、俄羅斯核反衛星武器構成的威脅、其對美國和國際安全的影響以及應對方案。以下是本文的主要結論摘要和應對威脅的行動方案建議。
拜登-哈里斯政府重申了美國的長期政策,即進入和利用太空是一項重要的國家利益。太空活動是美國生活方式、繁榮和安全的組成部分。
開發反衛星武器符合俄羅斯對核武器的高度重視,也符合俄羅斯對太空能力對現代戰爭重要性的認識。俄羅斯顯然認為,由于美國依賴于脆弱的太空系統,因此太空是一個可以脅迫美國的領域。
在太空部署核反衛星武器將為俄羅斯提供一種獨特的能力,使其能夠威懾對手。俄羅斯國防規劃人員意識到,美國正在強調低地球軌道衛星結構的擴散。雖然擴散可能是一種有效的被動反制動能反衛星武器的措施(如果成本交換比有利于防御方),但它無法有效抵御太空核爆。
如果核 “達摩克利斯之劍 ”被部署在軌道上,或者如果它實際上成為 “松散的核彈”,它將產生有害的心理影響,并伴隨著重大的社會經濟影響。
白宮關于核反衛星武器不會對人類構成威脅的說法是不正確的。根據電磁脈沖攻擊對美國的威脅評估委員會的說法,這種攻擊 “有能力對支撐美國社會結構的關鍵基礎設施造成廣泛和長期的破壞和損害....,許多人最終可能因缺乏在密集的城市和郊區社區維持生活所必需的基本要素而死亡”。
這一威脅凸顯了人們普遍缺乏對太空利益的了解、始于太空或延伸至太空的沖突的利害關系、外國對太空資產和行動的一系列威脅,以及提高國會和公眾認識并對其進行教育的必要性。
核反衛星武器對國際空間法律制度的基礎構成了根本性的挑戰。如果部署,將違反 1967 年《外層空間條約》。如果引爆,還將違反 1963 年《有限禁試條約》。
拒絕或喪失太空服務將對美國外交官、情報官員和軍隊的行動安全和保護產生不利影響。它還將對關鍵基礎設施、應急服務和經濟活動的運作產生有害影響,而這些都直接影響著數億人的生活。低地軌道上的核爆炸將是全球經濟的一場災難。
美國必須重新考慮其對擴散型低地球軌道(PLEO)空間架構的依賴,以確保任務的安全性和復原力,并重新考慮有關關鍵空間系統核加固的決策。美國還必須考慮部署主動防御系統,以壓制和摧毀此類威脅。
美國政府應將以下應對方案納入其應對這一嚴重威脅的行動方案中:
應利用外交手段團結盟友、合作伙伴和國際社會其他成員,支持美國領導的工作,施加私人和公眾壓力,說服俄羅斯重新考慮核反衛星計劃并取消即將進行的發射。美國還應該開展嚴密的公共外交活動,說服外國政府和民眾認清利害關系。美國不應允許莫斯科將核反衛星系統作為無法核實的軍備控制的籌碼,并為其利用準備違反或放棄的條約提供可乘之機。
在美國已經對俄羅斯實施的制裁之外,還應實施更多的外交和經濟制裁。然而,如果美國的回應只是表面,制造國際輿論壓力,僅實施適度的額外經濟制裁,并尋求進一步孤立俄羅斯,這很可能會被視為軟弱的表現,達不到預期效果,并可能引發進一步挑釁。
美國應制定應急計劃,以應對俄羅斯核反衛星武器構成的威脅。這應包括被動防御,如 PLEO 架構的替代方案、核加固或屏蔽關鍵任務空間資產,以及采取措施提高美國關鍵基礎設施的復原力并確保國家基本功能的持續可行性。
此外,美國應做好軍事準備,在俄羅斯反衛星武器引爆前對其進行反擊。發出威脅并采取行動,即美國不會允許在太空部署核武器,并將采取行動執行國際太空法律制度。
美國還應將快速開發和部署動態、分層、縱深的太空防御作為國家的高度優先事項進行規劃、計劃和預算。
總統應簽署一份包含 “調查結果 ”的通知備忘錄,證明有理由實施一項秘密行動計劃,以破壞和打擊俄羅斯開發、部署和運行核反衛星武器的工作。
大多數軍事大國--無論是單獨還是合作--都在設計基于新一代有人駕駛戰斗機和無人駕駛飛機系統協同作戰的未來空戰系統。
這一領域的標準制定者以美國為首。經過多年,美國空軍(USAF)和美國海軍(USN)現在正集中精力在中期內發展大量的協同作戰飛機(CCA),以增加其作戰飛機機隊的深度,因為他們認為機隊已經縮減到無法對抗大國行動的水平。目前的概念是 "負擔得起的規模",即在控制成本的前提下增加規模性。這些 CCA 將被整合到美國空軍和海軍的下一代空中主導(NGAD)系統中。這一龐大的協同作戰體系結構所涉及的首要任務是對空作戰,實現空中優勢(即定位和壓制敵方防空系統--SEAD),但美國空軍為 CCA 設想了 "100 種角色"(攔截、CAS、通信中繼)。盡管如此,關于如何權衡這些系統的成本和作戰性能的辯論仍在繼續。
美國人目前正在研制陸基、大部分可回收的飛機,其基礎是 Kratos XQ-58、GA-ASI 的 Gambit 系列或波音公司的 MQ-28 幽靈蝙蝠,但尚不確定這些系統是否能勝任這一任務。盡管如此,此類系統很可能會成為 CCA 初期增量的主力,并在中期內轉化為美國空軍采購至少一千個單元,與 F-35 和 NGAD 戰斗機組成有人-無人聯隊(MUM-T)。雖然所使用的平臺將取決于所需的性能水平,但似乎可以肯定的是,這些系統將基于模塊化開放式架構和 Skyborg 人工智能系統(其開發工作已經完成)。美國人也在開發無人駕駛空射飛行器(如美國國防部高級研究計劃局的 "長槍 "計劃)。洛克希德-馬丁公司的設計和米切爾研究所的兵棋推演表明,美國最終很可能會確定一系列性能各異的 CCA,有些是消耗型,有些是可回收型,發射方案多種多樣,其中包括少量 "精致 "的可回收系統--高度復雜的無人情報平臺或無人戰斗飛行器(UCAV)。參與米切爾研究所幾項對空作戰任務研究的專家贊成在作戰初期大量使用消耗性 CCA,用于誘餌、ISR、協同空戰和通信中繼,先于第五代戰斗機飛行,一旦敵方能力被削弱,再使用更先進的可回收 CCA,以擴大友軍系統的覆蓋范圍。他們沒有使用現有的 UCAV 解決方案。
許多國家正在效仿美國的做法,盡管資源更為有限:
英國正在與 BAE 系統公司合作,結合 "暴風雪 "全球空中作戰計劃 (GCAP),開發遙控解決方案--輕型和重型兩類陸基可回收遙控飛機,提供不同的先進程度。
澳大利亞正與波音公司合作研制 MQ-28 "幽靈蝙蝠",其概念與美國的 CCA 相似。澳大利亞的這一模型也啟發了韓國人,他們正在研制一種忠誠的僚機無人機,以配合其先進版本的 KF-21 Boramea 戰斗機。
在美國的支持下,日本也正在研發一種能夠在 2030 年代與其未來的 F-X 戰斗機配合使用的遙控無人機。
在戰略競爭對手中,俄羅斯的情況最為不確定。莫斯科正在研制 UCAV 型忠誠僚機,如 S-70 Okhotnik 和 Grom,但西方的制裁和推進解決方案的缺乏大大減緩了這些項目的進展。
中國的情況要好得多,在各種無人機中,中國正在開發一系列協同作戰系統,與有人駕駛戰斗機,特別是殲-20 戰斗機一起以 MUM-T 模式作戰:飛鴻 FH-95 渦輪螺旋槳 ISR 和電子戰無人機以及 FH-97 戰斗無人機,與可回收的美國 CCA 設計相似。
印度也在開發自己的系統體系,即印度斯坦航空有限公司的 "戰斗空中聯合系統"(CATS),包括作為 "母機 "的 "泰賈斯 "有人駕駛戰斗機和幾種遙控飛機,特別是與 MQ-28 和 XQ-58 非常相似的 "勇士"(CATS Warrior)、可回收巡航導彈型遙控飛機 "獵人"(CATS Hunter)和 ALFA 漂浮彈藥。
土耳其已經建立了廣泛依賴無人機的空中力量模式,既用于 DITB,也用于彌補其作戰飛機項目的問題,土耳其還在尋求開發自己的 MUM-T 遙控技術模塊,以及未來的 F-X Kaan 戰斗機: Bayraktar 公司的超音速 Kizilelma UCAV、Anka-3 隱身無人機、Super Simsek 消耗型無人機和土耳其航空航天公司的自主僚機概念。
注意到,對于大多數空軍來說,開發無人飛行器技術構件和 MUM-T 系統是為了滿足彌補常規作戰飛機數量不足的迫切需要,而造成這種不足的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
對于未來空中作戰系統(FCAS)及其協同作戰飛機系統,可以得出哪些結論?在許多方面,法國的情況與上述幾個國家相似。誠然,考慮到多年期 LPM 軍費法案所確定的趨勢,法國未來的空中力量應受益于多種能力的進步,包括下一代戰斗機(NGF),它提供了新一代戰斗機的所有附加值,在未來戰場上不可或缺。盡管如此,RCs 面臨的首要挑戰是糾正空中力量深度不足的問題,隨著越來越多的國家實施 IADS(綜合防空系統)升級,或者美國的保證變得越來越不確定,這一問題可能會繼續惡化,并將變得越來越棘手。這種衰退的后果是眾所周知的:它影響到滿足各種戰略職能要求的能力;更具體地說,在干預方面,它使減員難以為繼,減少了可供選擇的行動范圍,并使其無法保持永久態勢,如動態瞄準。
除了深度問題,遙控飛行器還能從質量上提高空中作戰力量的能力:通過提供 "替身 "能力(可在敵方系統的交戰范圍內使用),它們能提高空中力量的穿透力;它們能使情報和交戰/作戰能力分散和分解,使后者更具彈性,并改善空間和時間覆蓋。發射解決方案的多樣性是真正意義上的多領域,增強了空中力量的靈活性和可用性。
在許多方面,空中客車公司和 MBDA 公司的想法與美國專家的想法(上述米切爾研究所的工作突出表明了這一點)在 FCAS 體系結構的框架內趨向于相當類似的解決方案類型,而 FCAS 體系結構與美國 NGAD 體系結構的順序相同。這適用于通過混合使用可消耗或可回收系統,提供各種發射解決方案來降低 "單位效應成本 "的需要。在實施這些系統之前,必須滿足一些條件。這些條件包括:確定作戰性能與成本之間的權衡、開發特定設備和彈藥的必要性、不可或缺的連接架構,以及載人平臺(其乘員必須管理這些遙控任務)和飛行器本身的自主解決方案。這些飛行器的自主性必須遵守非常嚴格的交戰規則。這些無人機的行動可以在兩個層面上進行管理:當然是在任務領導者層面上,這也是最常見的設想(因此有了忠誠僚機的概念),但也有可能在戰斗管理指揮與控制(BMC2)功能層面上進行管理,而這一功能本身將越來越分散。美國人強調,在這些交戰規則范圍內賦予無人駕駛飛機的自主程度以及對其行動的管理水平是可變和相互依存的。特別是,它們將取決于作戰環境,包括可能在不同程度上斷開、間歇、有限(DIL)的電磁環境,這將影響作為系統之系統的連接組織的作戰云的運作。
從作戰角度看,這些 RC 可以改變所有任務的執行情況,包括以下方面:
在情報功能方面,提供穿透性傳感器網絡,大大擴展了 ISR 系統的覆蓋范圍;
在反空領域,通過與駐扎在遠離前線的戰斗機合作,提供遠程誘餌、干擾、瞄準和交戰能力,一方面可以采取必要的迷惑和飽和行動,使敵方綜合防空系統失明和瓦解(通過 SEAD 和戰斗機掃射);另一方面,可以建立動態瞄準能力,在半隱蔽環境中長時間持續開展 SEAD 工作;
在進攻性反陸(OCL)領域,通過在戰役開始時增加穿透力,然后在較長時間內保持對大片區域的覆蓋,實現攔截動態目標能力的倍增,這對于提高近距離空中支援的可用性也是必要的;
提供先進的傳感器網絡和傳輸中繼器,以擴大作戰管理 C2(BMC2)功能的范圍并增強其穩定性。
總之,在未來空戰中,RC 不乏潛在用途,可以重新創造美國人所談論的、歐洲所急需的 "負擔得起的大規模"。然而,如果要充分挖掘這些系統的潛力,還需要克服許多挑戰。
在看來,必須研究這些系統相對于有人駕駛戰斗機的效率。這種效率取決于一種微妙的妥協:一方面,如果要獲得足夠的數量,這些機器必須保持其消耗性;另一方面,性能和可靠性閾值--考慮到需要預測與綜合防空系統(IADS)的對抗等問題,這種妥協就更難找到了,因為綜合防空系統(IADS)已轉變為飽和狀態。其次,RC 的使用概念必須基于出色的多領域整合,以優化協同作用。這就提出了實施這些無人機的部隊的 C2 靈活性問題,以及 FCAS、NGAD、GCAP 和其他系統之間的多國互操作性問題。就技術資源而言,其前提是戰斗云確實按計劃發展。在這方面,雖然 MUM-T 的建設將部分基于現有技術,例如在連接方面,但它也基于尚待證明的技術前提,特別是在人工智能領域,尤其是管理任務的載人平臺。
正如已經進行或計劃進行的演示所幸運地表明的那樣,這些不同的條件自然支持盡快開始對駐地協調員和作戰云進行漸進式開發,以便為這些多重挑戰的具體解決方案開辟道路。
過去幾年來,美國國防部(DoD)大力開發和部署高超音速技術,以支持各種國家安全任務。高超音速武器機動性強,在地球大氣層內的飛行速度至少是音速的五倍,即 5 馬赫,可在短時間內產生遠程致命效果。盡管最近做出了這些努力,但美國國防部在大規模部署高超音速系統的承諾上經常搖擺不定。在某些年份,高超音速系統是一個明確的優先事項,而在其他時候,這一承諾卻模棱兩可。因此,目前的供應鏈,包括制造基地、關鍵材料供應、測試基礎設施和勞動力,都無法支持國防部雄心勃勃的計劃。要糾正高超音速供應鏈的關鍵漏洞,政府、工業界和學術界必須采取整體協調的方法。這種整合將促進高超音速系統的成本效益和可靠生產。如果現在就采取行動,國防部的高超音速愿望指日可待。為確保未來高超聲速供應鏈的安全,美國防部可以采取的最重要的措施就是向工業界發出一致的需求信號。
為了應對不斷變化的威脅,美國防部必須快速開發和交付基于軟件的武器和 IT 系統。2023 年 4 月,美國政府問責局發布了一份報告,審查了國防部在多大程度上落實了國防科學委員會和防御創新委員會提出的軟件現代化建議,并為未來的軟件現代化改革做好了準備。在很大程度上,這些建議--以及國防部計劃中和正在進行的努力--側重于通過調整國防部的傳統流程,如簡化采購流程、采用數字化轉型、試行新的籌資方法和提供及時培訓,為作戰人員提供基于軟件的創新能力。本報告將借鑒美國政府問責局近期的工作,重點介紹國防部迄今為止為實現軟件開發和采購方式現代化所做的努力,并將對國防部計劃中的軟件現代化努力以及美國政府問責局為提高國防部實施這些努力的能力而提出的建議發表看法。
現代軟件交付方法廣泛依賴于敏捷開發。敏捷開發是一種靈活、迭代的軟件開發方式,與傳統的國防部軟件開發流程(即瀑布式方法)相比,它能更早地向用戶交付工作能力。在大多數情況下,采用敏捷方法涉及新的行為和不同的思維方式,是組織運作方式的重大轉變。例如,敏捷實踐要求將規劃、設計、開發和測試整合到一個迭代生命周期中,以盡早和頻繁地交付軟件,從每隔幾天到每隔 60 到 90 天不等。頻繁迭代的目的是有效衡量交付全套功能的進度,降低技術和計劃風險,并對利益相關者和用戶的反饋做出響應。
相比之下,在美國防部傳統使用的瀑布式方法下,需求是在開發之前確定的,軟件通常在開發周期結束時作為一個單一的完整程序交付。軟件開發過程中沒有用戶的持續參與或反饋,程序可能無法在不增加成本和延誤進度的情況下修改需求。這種軟件開發方法與國防部硬件系統的開發如出一轍。圖 1 比較了敏捷和瀑布式軟件開發方法。
圖 1. 敏捷和瀑布式軟件開發框架的比較
有許多框架可供敏捷項目使用,如開發、安全和運營(DevSecOps),這是一種迭代軟件開發方法,它將開發、安全和運營作為向軟件用戶提供有用能力的關鍵要素結合在一起。這些框架提供了指導項目的基本結構。敏捷作為一個概念,并不是規范性的,而是各種迭代軟件方法的總稱。每個框架都是獨一無二的,可能有自己的流程和工件(描述計劃或已完成內容的文檔、數據或其他信息)術語。根據美國政府問責局(GAO)的《敏捷評估指南》,在聯邦環境中實施敏捷時,政府人員和承包商人員應共同確定特定項目使用的敏捷術語和流程。這些框架并不相互排斥,可以結合使用。
美國防部的軟件工廠生態系統是一系列工具和流程的集合,為整個 DevSecOps 生命周期的各項活動提供支持。軟件工廠使用基于云的計算來組裝一套軟件工具,使開發人員、用戶和管理人員能夠按日常節奏協同工作。如圖 2 所示,這些工具和流程通過三個關鍵階段支持持續迭代開發:規劃、開發和運營,并在每個階段強調安全性。
規劃。這一階段涉及幫助項目管理時間、成本、質量、風險和其他問題的活動,如系統設計、項目計劃創建、風險分析和業務需求收集。
開發。這一階段包含多個工作流,配備工具和工作流程,在盡量減少人工干預的情況下實現活動自動化,以生產軟件應用程序。
運行。在這一階段,軟件被部署到最終用戶。除其他外,在此期間還要進行操作和安全監控。
2018 年 2 月,DSB 指出,軟件工廠是迭代開發實踐的重要組成部分,因為它們允許程序不斷發現錯誤并獲得用戶反饋。
圖 2. 美國防部軟件工廠生態系統
2020 年 1 月,國防部重新發布并更新了其采購政策,強調采購流程的速度和靈活性。更新后的指令建立了自適應采購框架,由六種采購途徑組成,每種途徑都是根據所采購能力的特點和風險狀況量身定制的。這六種采購途徑的目的之一是及時向最終用戶提供解決方案(見圖 3)。
圖 3. 美國防部的適應性采購框架
其中一條途徑,即軟件采購途徑,旨在提供高效和有效的安全軟件采購、開發、集成和及時交付。2020 財年國家國防授權法案》第 800 條規定,國防部必須制定這一途徑。該途徑為軟件采購和開發投資決策建立了一個框架,以解決能力、經濟承受能力、風險承受能力和其他考慮因素之間的權衡問題。它分為兩個階段:規劃和執行(見圖 4)。
圖 4. 美國防部的軟件采購途徑
利用這種途徑,小型跨職能團隊--用戶、測試人員、軟件開發人員和網絡安全專家--有望能夠快速迭代地交付軟件,以滿足用戶需求。國防部的政策鼓勵項目官員經常與用戶接觸,并至少每年一次向行動提供新功能。該指令落實了我們在 2019 年提出的建議,即國防部應確保其軟件開發指南在用戶參與和反饋的時間、頻率和記錄方面提供具體、必要的指導。此外,我們還在 2022 年 3 月報告稱,該指南總體上反映了領先公司所采用的主要產品開發原則。
雖然軟件采購途徑提供了許多潛在的方法來提高國防部從現代軟件開發方法中獲益的能力,但我們最近的工作也表明,國防部仍在確定如何對該途徑進行監督。例如,我們在 2021 年 6 月報告稱,國防部尚未收集數據和開發工具,以監督使用該途徑的項目。
2021 年 9 月,美國防部表示已制定了軟件采購途徑數據收集戰略,并與各部門總部和相關項目辦公室共享。此外,國防部還表示,它計劃準備一個半年度報告模板,并收集早期途徑項目的試用報告,以獲得見解、落實建議并改進模板。
負責采購和維護的國防部副部長(USD(A&S))、負責研究和工程的國防部副部長(USD(R&E))以及國防部首席信息官(CIO)負責領導軟件現代化活動的協調工作,特別是通過軟件現代化高級指導小組(SSG)進行協調。除其他外,軟件現代化高級指導小組旨在促進整個部門采用現代軟件開發實踐,并消除采用的障礙。
OSD 內部的許多其他部門(包括成本評估與項目評估部門 (CAPE)、作戰測試與評估部門 (DOT&E) 主任)以及聯合參謀部和軍事部門也負責執行或監督軟件現代化的某些方面。軟件現代化 SSG 中也有這些組織的代表。
這些部門與軟件現代化相關的部分職責包括
美國國防部(A&S)制定軟件采購和維護政策,如國防部軟件采購途徑指令。
國防部研發與教育司(USD(R&E))就國防研究、工程和技術開發的各個方面制定政策并提供建議,如通過研發和科技舉措,推動軟件開發能力向記錄在案的采購項目快速過渡,并使之成為可能。
國防部首席信息官就國防部信息技術、信息系統和網絡安全的運作制定戰略和政策,如共同領導制定國防部軟件現代化戰略。
DOT&E 制定國防部測試政策,包括國防部指令 5000.89《測試與評估》,該指令概述了軟件采購途徑項目的測試指南。
CAPE 制定成本估算和分析政策,包括國防部指令 5000.73《成本分析指南和程序》,該指令概述了軟件購置途徑項目的成本估算指南。
聯合參謀部制定需求驗證補充指南,并針對聯合需求審查軟件程序。
軍事部門執行國防部軟件采購政策,并通過決策機構監督軟件采購途徑項目。此外,軍事部門還制定補充軟件政策并管理其軟件員工隊伍。
致命自主武器系統(LAWS)代表并提供了一場潛在的軍事革命,其意義可與精確武器,甚至武裝飛機的發展相提并論。雖然人們對這些系統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存在合理的擔憂,但解決這些問題的最佳途徑是美國在內部及其盟國中推動這些系統的發展。為實現這一目標,美國可能需要承擔一些聲譽上的代價,但考慮到背景和利害關系,這些代價是值得承擔的。通過倡導并積極致力于自主系統的開發、測試、培訓和演練,特別是在其盟國中,美國可以引領 LAWS 的發展。這包括實施安全措施和確定符合武裝沖突法(LOAC)和國際法原則的使用場景、
本文認為美國應積極領導國際社會開發自主武器系統(AWS),特別是致命自主武器系統(LAWS)。雖然美國迄今為止一直反對國際社會 "禁止殺手機器人 "的嘗試,但在推動美國國內或盟國采購、測試和發展致命自主武器系統的條令方面卻做得不夠。本文將指出,如果不解決這一缺陷,就有可能在這一新興領域將潛在的非對稱戰場優勢拱手讓給對手,而這一領域在軍事上有可能改變游戲規則,而且不可阻擋。此外,報告還將指出,通過倡導并積極致力于自主系統的開發、測試、訓練和演習,特別是在其盟國中,美國可以在 LAWS 的發展中發揮領導作用。然后,本文將評估反駁者的觀點,即繼續采取保守的方法可以從過去 20 年來已經對美國無人機的使用深表懷疑的世界那里獲得國際信譽和合法性,但結論是不作為的風險太大,不足以證明自由放任的方法是合理的。
美空軍研究實驗室(AFRL)的使命是為空中、太空和網絡空間部隊領導作戰技術的發現、開發和交付。為完成這一使命,空軍研究實驗室需要獲得國內外的研發(R&D)和技術人才。美國空軍后勤部的國際組合和參與方法很好地利用了國際研發和人才,但僅靠這些方法可能不足以獲取越來越多的海外研究成果。為此,美國空軍后勤部委托進行了這項研究,以探討在美國空軍后勤部目前的海外辦事處(負責考察和資助研發工作)之外,在海外實驗室建立強大的實際存在的各種方案。根據這項研究獲得的信息,提出了四項主要建議: 2) 擴大、簡化和充分利用各種方法,將 AFRL 技術人員嵌入海外實驗室;3) 開展國際合作,應對駐地研發挑戰;以及 4) 不尋求影響國際科技資金的方法。
這項研究包括六項任務:
任務 1:確定在海外實驗室建立實體機構的目標
任務 2:記錄行業和大學在海外實驗室方面的經驗
任務 3:確定在海外實驗室建立實體機構的方法
任務 4:將行業/大學的經驗與建議的目標和方法進行比較
任務 5:評估功能要求
任務 6:建議
無人地面系統(UGS)的軍事試驗正在迅速展開。拆彈機器人已在武裝部隊服役數十年。現在,具有更強能力和自主性的系統正在開發和測試中。
其潛在用途包括運載貨物、傷員后送、偵察、化學智能體探測、通信和火力支援。然而,理想用途與現有技術能力之間存在巨大差距。將系統運送到使用地點、到達目的地后的實際用途以及機器與士兵的互動等問題經常未得到充分研究,但這些問題對于如何將 UGS 納入陸軍并提供真正的作戰優勢至關重要。UGS 的技術局限性必須反映在如何在陸軍中組織任務上。必須適當考慮 UGS 在戰場上的移動方式,因為這往往不是靠它們自己的動力。維護和修理 UGS 需要新的培訓課程以及與工業合作伙伴的密切關系。
可以得出的主要結論是,UGS 將需要人類的大力支持。此外,還必須考慮和管理操作人員的認知負擔。系統移動速度緩慢,在復雜地形中導航困難,這意味著它們不適合執行某些已提出的任務,如在復雜地形中的徒步近戰。重要的是讓盡可能多的士兵參與實驗,并讓他們盡早和經常接觸 UGS。要做到這一點,可以在士兵人數最多的地方(如射擊場和演習場)使用 UGS,并進行模擬。此外,初始培訓應包括對新兵的 UGS 教育和演示。這將有助于建立對這些系統的熟悉、好感和信任。
人機小組的潛力巨大,但炒作不應掩蓋 UGS 的局限性和將新技術融入現有結構的難度。
1.作用和管理:由于目前的技術限制,在有使用紅利的情況下,應在后方地區使用 UGS。將較大型的 UGS 視為可以競標獲得支持的飛機,這樣就可以對供需進行管理,并避免 UGS 成為低空編隊的負擔。
2.部隊設計:現在就需要在部隊規劃中考慮到 UGS 對工程師和輔助人員(隱形尾巴)的額外需求。事實上,管理 UGS 可能需要更多士兵。
3.后勤負擔:必須對 UGS 的運輸和儲存以及電池管理進行詳細規劃,不能簡單地將其添加到現有任務中,否則會進一步消耗稀缺資源。這將確保新技術對整個部隊的影響得到充分考慮。
4.教育:與 UGS 有關的教育和培訓應在實驗進行時立即開展,而不是等到系統正式投入使用時才進行。基本培訓應包括有關 UGS 的教育,哪怕是最基本的形式,以便開始建立信任和熟悉感,為大規模整合 UGS 提供便利。
5.試驗:應將 UGS 試驗納入那些有大量士兵的地區,如射擊場。此外,應確保決策者和進行試驗的人員了解 UGS 試驗和活動的整體情況,并確保領導者在項目的整個生命周期中保持參與,而不是在開始和結束時。明確整個生態系統的所有權是至關重要的,同時鼓勵自下而上的參與將創建一個準備好充分利用用戶信 息系統的用戶群。
美國導彈防御局(MDA)和空間發展局(SDA)目前正在開發高超音速導彈防御系統的要素,以防御高超音速武器和其他新興的導彈威脅。這些要素包括國防空間架構(NDSA)的跟蹤和運輸層以及各種攔截器項目。隨著MDA和SDA繼續開發這些系統,國會可能會考慮對監督和國防授權及撥款的影響。
高超音速武器,像彈道導彈一樣,飛行速度至少為5馬赫,或大約每秒1英里。與彈道導彈不同,高超音速武器不遵循彈道軌跡,可以在到達目標的途中進行機動。據報道,俄羅斯在2019年12月出動了其第一批高超音速武器,同時一些專家認為,中國早在2020年就出動了高超音速武器。預計美國在2023年之前不會裝備高超音速武器。(關于俄羅斯、中國和美國的高超音速武器項目的概述,見CRS報告R45811,高超音速武器:國會的背景和問題,作者是凱利-M-賽勒)。
高超音速武器的機動性和低飛行高度可以挑戰現有的探測和防御系統。例如,由于雷達探測的視線限制,大多數地面雷達在武器飛行后期才能探測到高超音速武器。這給防御者留下了極少的時間來發射攔截器,以抵消入境武器的影響。圖1描述了陸基雷達對彈道導彈和高超音速武器探測時間的差異。
圖1. 基于地面的彈道導彈探測與高超音速武器的探測
美國國防官員表示,現有的地面和天基傳感器架構都不足以探測和跟蹤高超音速武器;前國防部負責研究和工程的副部長邁克-格里芬指出,"高超音速目標比美國通常通過地球靜止軌道上的衛星跟蹤的目標要暗淡10到20倍。"
SDA開發了國防空間架構,以 "統一和整合整個[國防部(DOD)]和行業的下一代能力"。NDSA的目標是成為一個 "單一的、連貫的、有七個層次的擴散空間架構",其中包括圖2中描述的數據跟蹤和傳輸層,并在下面討論。其他層包括支持移動地面資產目標的監護層;提供基于空間的指揮和控制的戰斗管理層;提供 "潛在的GPS否認環境的替代定位、導航和授時"的導航層;探測深空潛在敵對行動的威懾層;以及為其他NDSA層促進衛星操作的支持層。一旦全面投入使用,NDSA將包括550顆衛星并提供全面的全球覆蓋。
跟蹤層是為了 "提供全球指示、警告、追蹤和瞄準高級導彈威脅,包括高超音速導彈系統"。作為該層的一部分,SDA正在開發一個寬視場(WFOV)衛星的結構,最終將提供全球覆蓋。SDA要求在2023財政年度為第0階段跟蹤活動提供8130萬美元,為第1階段跟蹤活動提供4.998億美元(也稱為彈性導彈預警導彈跟蹤-低地球軌道)。
與SDA的跟蹤衛星協同工作的將是高超音速和彈道跟蹤空間傳感器(HBTSS),以前被稱為空間傳感器層,它是由MDA與SDA和美國空軍合作開發。與WFOV相比,HBTSS將提供更靈敏,但更有限的(或中視場[MFOV])覆蓋范圍。出于這個原因,WFOV旨在為HBTSS提供提示數據,然后HBTSS可以為地面攔截器提供更具體的目標質量數據。到2023年,SDA計劃擴大跟蹤層,包括70顆WFOV和MFOV衛星,據SDA主任德里克-圖爾尼爾博士說,"這將使我們在低地球軌道上有足夠的覆蓋面,以便我們基本上可以有區域性的持久性"。MDA要求在2023財政年度為HBTSS提供8920萬美元。
2020財年NDAA(P.L. 116-92)第1682條要求導彈防御局局長 "開發一個高超音速和彈道導彈跟蹤空間傳感器有效載荷"。2021財年NDAA(P.L. 116-283)第1645條確認,MDA局長與SDA局長協調,負責開發和采購傳感器有效載荷,"至少到2022財年"。第1645節還要求最遲在2023年12月31日開始對傳感器有效載荷進行在軌測試,并在 "此后技術上可行的情況下 "盡快將傳感器有效載荷納入SDA更廣泛的天基傳感器架構。最后,2022財年NDA(P.L. 117-81)第1662條禁止MDA主任"[授權]或[承諾]為生產衛星或與此類衛星運行相關的地面系統的記錄計劃提供資金"。如果滿足某些條件,包括確定 "由于技術、成本或進度因素,這種限制會延遲交付可運行的[HBTSS]",空軍負責空間采購和集成的助理部長可以放棄對HBTSS的這種限制。
圖2. NDSA的部分內容
美國防部表示,NDSA的傳輸層旨在將跟蹤層與地面的攔截器和其他武器系統連接起來,將 "加強包括導彈防御在內的若干任務領域"。據國防部稱,SDA已經為運輸層的第1階段授予了三個原型協議,"一個由126個光學相互連接的空間飛行器組成的網狀網絡",將于2024年9月開始發射。運輸層最終將包括一個由大約300-500顆衛星組成的星座。SDA要求在2023財政年度為 "數據傳輸層、傳感器能力和備用位置、導航和計時能力 "提供8.164億美元。
MDA已經探索了一些消除對手高超音速武器的方案,包括攔截導彈、超高速彈丸、定向能武器和電子攻擊系統。2020年1月,MDA發布了一份關于高超音速防御區域滑行階段武器系統攔截器的原型提案要求草案。該計劃旨在 "減少攔截器的關鍵技術和集成風險";然而,據當時的MDA主任喬恩-希爾海軍中將稱,它在2030年代的某個時候才會準備好過渡到開發。MDA轉而將重點轉向較近的解決方案,并在2021年4月啟動了滑翔階段攔截器(GPI),它將與宙斯盾武器系統整合,并在2020年代中期至末期提供高超音速導彈防御能力。洛克希德-馬丁公司、諾斯羅普-格魯曼公司和雷神導彈與防御公司已經獲得了GPI的 "加速概念設計 "階段的合同。
此外,2022財年NDAA(P.L. 117-81)第1664條授予MDA主任 "預算、指導和管理適用于 "高超音速導彈防御的定向能源項目的權力。國防高級研究計劃局(DARPA)也正在進行一項名為 "滑翔破壞者 "的計劃,其目的是 "開發關鍵的組件技術,以支持一種輕型飛行器,用于在非常遠的距離上精確對付高超音速威脅。" DARPA要求在2023財年為 "滑翔破壞者 "提供1830萬美元。總體而言,MDA在2023財年為高超音速防御申請了2.255億美元,低于其2.479億美元的2022財年申請和2.878億美元的撥款。
一些分析家認為,天基傳感層--與跟蹤和瞄準系統相結合以引導高性能攔截器或定向能量武器--理論上可以提供防御高超音速武器的可行選擇。2019年導彈防御審查報告指出,"這種傳感器利用了從空間可看到的大面積,以改善跟蹤,并可能瞄準先進的威脅,包括高超音速[武器]。" 其他分析家對高超音速武器防御的可負擔性、技術可行性和/或效用提出質疑。此外,一些分析家認為,美國目前的指揮和控制架構將無法 "快速處理數據,以應對和消除即將到來的高超音速威脅"。
一些分析家還對目前SDA和MDA在高超音速導彈防御方面的分工提出質疑。SDA主任Tournear此前曾對這兩個機構之間可能存在冗余的批評作出回應,稱兩者都向負責研究和工程的國防部副部長報告。然而,從2022年10月1日起,SDA將改為向負責采購和整合的空軍助理部長報告。國會可以監督這種新的報告結構對效率和效能的影響。
加快對高超音速導彈防御方案的研究是否必要且在技術上可行?高超音速導彈防御方案的技術成熟度是否值得目前的資金水平?
SDA和MDA是如何在高超音速導彈防御的各種要素上進行合作的?它們目前的作用是增加還是減少了成本以及技術發展的速度和效率?
國防部是否具備執行高超音速導彈防御所需的能力,如適當的指揮和控制架構?
小型無人駕駛飛機系統(sUAS)的指數式增長為美國防部帶來了新的風險。技術趨勢正極大地改變著小型無人機系統的合法應用,同時也使它們成為國家行為者、非國家行為者和犯罪分子手中日益強大的武器。如果被疏忽或魯莽的操作者控制,小型無人機系統也可能對美國防部在空中、陸地和海洋領域的行動構成危害。越來越多的 sUAS 將與美國防部飛機共享天空,此外美國對手可能在美國防部設施上空運行,在此環境下美國防部必須保護和保衛人員、設施和資產。
為了應對這一挑戰,美國防部最初強調部署和使用政府和商業建造的物資,以解決無人機系統帶來的直接風險;然而,這導致了許多非整合的、多余的解決方案。雖然最初的方法解決了近期的需求,但它也帶來了挑戰,使美國防部跟上不斷變化問題的能力變得復雜。為了應對這些挑戰,美國防部需要一個全局性的戰略來應對無人機系統的危害和威脅。
2019年11月,美國防部長指定陸軍部長(SECARMY)為國防部反小型無人機系統(C-sUAS,無人機1、2、3組)的執行機構(EA)。作為執行機構,SECARMY建立了C-sUAS聯合辦公室(JCO),該辦公室將領導、同步和指導C-sUAS活動,以促進整個部門的統一努力。
美國防部的C-sUAS戰略提供了一個框架,以解決國土、東道國和應急地點的sUAS從危險到威脅的全過程。國防部的利益相關者將合作實現三個戰略目標:(1)通過創新和合作加強聯合部隊,以保護國土、東道國和應急地點的國防部人員、資產和設施;(2)開發物資和非物資解決方案,以促進國防部任務的安全和可靠執行,并剝奪對手阻礙實現目標的能力;以及(3)建立和擴大美國與盟友和合作伙伴的關系,保護其在國內外的利益。
美國防部將通過重點關注三個方面的工作來實現這些目標:準備好部隊;保衛部隊;和建立團隊。為了準備好部隊,國防部將最大限度地提高現有的C-sUAS能力,并使用基于風險的方法來指導高效和快速地開發一套物質和非物質解決方案,以滿足新的需求。為了保衛部隊,國防部將協調以DOTMLPF-P考慮為基礎的聯合能力的交付,并同步發展作戰概念和理論。最后,作為全球首選的軍事伙伴,國防部將通過利用其現有的關系來建設團隊,建立新的伙伴關系,并擴大信息共享,以應對新的挑戰。
通過實施這一戰略,美國防部將成功地應對在美國本土、東道國和應急地點出現的無人機系統威脅所帶來的挑戰。在這些不同操作環境中的指揮官將擁有他們需要的解決方案,以保護國防部人員、設施、資產和任務免受當前和未來的無人機系統威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