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伏羲智庫
數據治理是互聯網治理的延伸和發展,伴隨互聯網日益融入經濟和社會發展,互聯網治理的重心已從域名、IP地址、自治系統、協議參數等互聯網本身的治理逐步過渡至上層傳輸數據的治理。 做好數據治理是國家和組織在數字經濟新階段和數字文明新時代中所必然面臨的關鍵課題。到2035年,我國要基本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參與國際經濟合作和競爭新優勢要得到明顯增強。數據治理作為國家治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作為國際合作與競爭中的核心議題,將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當前,國內外在數據治理的理論、技術、規則和應用等方面準備不足,實踐中遇到越來越多的問題。本報告將站在中長期發展的視角,總結當前及未來一段時間內數據治理發展的八大趨勢,以及在基礎制度、關鍵技術、市場產業和國際社會等層面面臨的四大挑戰,并提出當前亟待研究解決的五個重要問題,以期為各方研究和討論完善數據治理體系以及相關重大議題提供有益支撐。 “2035數字議程”是由信息化百人會于2020年組織發起的一項倡議,旨在持續研究未來十五年數字發展關鍵內容和優先程序的長期行動計劃。議程以落實國家發展戰略決策為主線,通過議程框架研究、重大議題研究和深入開展戰略合作,討論解決國家、區域、行業數字發展中的關鍵問題,共同為國家2035遠景目標的實現貢獻產業界的智慧和力量,努力回應時代提出的挑戰。 數據治理的八大趨勢
趨勢1:數據治理成為國家治理核心議題
數字化已成為國家治理現代化的基礎,數據治理將在國家治理現代化過程中發揮更加關鍵的作用。新冠肺炎疫情期間,運營商數據在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過程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健康碼、行程卡成為每位市民的標配,極大地提升了政府的治理效率。 趨勢2:數據治理成為國際競合優先議題
國際競爭是綜合國力的較量,依賴于科學技術、專業人才以及各類資源。隨著數字經濟成為各國經濟增長的加速器和新引擎,數據逐漸被各國作為戰略性資源儲備12,對發展數字經濟的核心資源——數據的治理逐漸浮上臺面,數據治理能力將成為國際競爭與合作中衡量一國競爭力的關鍵指標。 趨勢3:數據治理參與主體更加廣泛均衡
企業是早期數據治理最主要的參與主體,隨著數據問題逐漸受到更多關注、數據利益涉及范圍不斷擴大,數據治理的參與主體也變得更加廣泛,政府、國際組織、行業組織、企業和個人等參與和貢獻程度也將趨于均衡。特別是隨著全社會數據權利意識的高漲,個人的作用越發凸顯。 趨勢4:數據治理政府企業協同快速深化
政企協同是實現數據治理的重要推動力。一方面,企業向政府報送的數據,能夠支持政府部門更好地發揮經濟社會治理的職能。另一方面,政府所掌握的公共數據,又可以通過向企業等進行開放,從而挖掘和創造出更大的價值。我國政企數據協作將進一步走向深入化、法治化、多贏化。 趨勢5:數據治理將更加場景化和智能化
經濟社會發展越來越多依賴于數據,數據治理的重要性不斷顯現。同時,外部環境和具體應用場景也在直接或間接地反作用于數據治理,兩者間相互作用將影響數據治理往更加場景化和智能化的方向發展。 趨勢6:數據治理帶來組織機構重大變革
組織機構圍繞數據進行變革已成為這個時代的重要特征,各地大數據局、大數據中心等機構的設立,以及首席數據官等制度的推行是最鮮明的體現。政府組織、工業組織和商業組織等均將依托于信息技術或圍繞數據對組織職能或業務進行升級或革新以提質增效。 趨勢7:數據治理將會催生新的商業模式
互聯網從學術研究走向民用、商用,“免費”和“開源”一直是其發展壯大過程中的鮮明特征,經過長期的探索和實踐,主要形成了廣告、增值服務、實物/虛擬商品售賣、平臺傭金、金融服務等盈利模式。用戶及其數據在這些盈利模式中扮演了關鍵角色,也將推進模式不斷革新。 趨勢8:數據治理推動智慧社會更快到來
建設智慧社會是建設創新型國家的重要一環,是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基礎。智慧社會內涵豐富、覆蓋面廣,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隨著數字政府、數字經濟和數字社會等發展,數字化對社會產生了積極影響,數據治理將推動智慧社會更快到來。 數據治理面臨的四大挑戰
挑戰1:基礎制度層面,數據權屬、數據分類分級等核心問題尚未取得突破
1.數據權屬問題討論處于十分發散的狀態 2.數據權屬不明影響市場主體的數據開發利用積極性 挑戰2:關鍵技術層面,數據的標識確權、認證授權、安全交換等技術亟待突破
1.數據標識確權難 2.數據追蹤溯源難 3.數據流動管控難 4.數據安全交換難 挑戰3:數據產業層面,數據流通和數據競爭問題影響市場構建
1.數據流通受制于安全技術不成熟、主體能力參差不齊等因素 2.數據競爭的核心問題爭議不斷 挑戰4:國際社會層面,數據治理呈現風險全球化、安全政治化、規則碎片化和強弱循環博弈
1.數據風險全球化 2.數據安全政治化 3.數據規則碎片化 4.數字發展強循環與弱循環生態間的互聯互通挑戰數據治理 面向2035數據治理的五個重要問題
問題1:如何統一數據治理理念認知
統一認知是構建完善數據治理體系框架和有效開展數據治理工作的基本前提。從概念上而言,數據治理從不同視角和維度可以得出不同含義,導致各方討論數據治理問題時容易因不在同一話術體系內而“失焦”。 從理念上而言,各國普遍從安全視角出發,以法規政策和配套監管為治理工具,對其他主體和工具的關注和重視不足。隨著數字化的不斷深化,企業、行業、國家對數據治理的關切重點區分逐漸明朗,“只有發展才有治理話語權”“數據治理需要政策與技術協同”“數據治理的多利益相關方模式”等理念正在獲得越來越多認可。 當下,各方需要在數據治理的對象、內涵和外延、治理模式、治理原則和理念等方面達成共識,作為開展數據治理實踐的基礎。 問題2:如何釋放數據要素價值潛能
激活數據要素潛能,創新數據要素利用,是數字文明時代賦予中國乃至全球的重要課題,構建數據要素市場是成敗關鍵之舉。當前,由于數據權屬理論不明、產權配置不清,對數據的高效共享交換、數據流通交易市場的發展、數據資源的整合和數據價值的增長等產生了阻礙,數據要素市場構建受到明顯制約。 因此,想要充分開發利用數據的價值潛能,產權配置是基礎。目前需要思考解決的問題包括:數據權屬基礎理論應該如何構建;數據產權配置的具體模型和實現路徑是什么;與之匹配的支撐技術系統如何搭建;數據要素市場的基本交易秩序是什么;數據交易流轉的內涵和合法形式包括哪些等等。 問題3:如何實現數據市場有效監管
如何維持數據市場秩序和實現良性持續發展,是一個需要不斷探索、不斷試錯、不斷總結的過程。政府對數據市場的監管有別于傳統監管,由于監管對象和監管環境都在快速變化,監管制度和政策法規不應總是尋求長期穩定、全面完善、普遍適用,而是應該及時敏捷出臺、修改完善、迭代升級。 同時,數字平臺的自治在許多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雖不完美理想,卻可行可用。平臺作為數據的重要收集者、持有者、使用者和交易者,能否期待在必要的監管框架下,平臺在數據領域也形成基本有效的自治秩序?如何在不斷變化的新興市場環境中,實現政府的敏捷監管和平臺的有效自治,是數據治理相關主體需要審慎研究的重要課題。 問題4:如何避免數字基礎設施碎片化
建設智能化綜合性的數字基礎設施,是打通經濟社會發展數據“大動脈”的必然要求。在物理數字基礎設施方面,各國(地區)、各主體為維持自身數據資源“優勢”、應對數字時代風險和挑戰所采取的有關措施(如數據本地化)間接導致了“數據孤島”現象的增加;在邏輯數字基礎設施方面,相較于互聯網治理,國內外尚未形成一套完善通用的數據治理技術系統解決方案,數據流轉邏輯無法統一。 要防止國際和國內間、中央和地方間、公共機構和私營機構間數字基礎設施的進一步碎片化,各方亟待研究解決以下問題:面向新一代智能化綜合性的數字基礎設施的基本范式和框架是什么;基于什么技術方案和協議規范進行建設;如何規避傳統數據交換模式(如中臺模式)潛在的安全風險,去中心化的數據交換和共享基礎設施是否符合需求等等。 問題5:如何建立數據治理全球協商機制
數據治理是一個全球性問題,隨著其在國際競合中重要性的不斷增強,大幅提高各方對該問題重視程度的同時,也加劇了目前全球數據治理面臨的風險和規則碎片化趨勢。 為進一步降低全球數字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不確定性因素,增強各個國家和地區、各個主體在網絡空間中的互信關系,讓數字技術和數據價值可持續地惠及所有人,建立一套數據治理全球協商機制勢在必行。 當前迫切需要思考的問題包括:各國數據治理的具體分歧和共識有哪些;應當通過何種模式建立這樣一套國際性機制體系;政府、國際組織、企業、行業組織、科研機構和智庫等分別在其中扮演何種角色;機制體系具體的運作方式和產出公共產品形式是什么等等。
具體內容如下
2022年9月3日,城市大腦建設高峰論壇期間,《城市大腦標準體系建設指南(2022版)》(簡稱《指南》)正式發布(點擊閱讀原文下載)。在23家地方主管部門的指導和支持下,全國信標委智慧城市標準工作組組織中國電子技術標準化研究院、上海數字產業發展有限公司、山東浪潮新基建科技有限公司等45家產學研用單位共同編制形成。
《指南》明確了城市大腦標準體系建設總體要求,構建了城市大腦標準體系總體框架,從城市大腦總體標準、基礎設施標準、數據標準、關鍵支撐能力標準、應用服務標準、建設管理標準和安全保障標準等七大方面提出了具體建設內容,并圍繞機制建設、標準研制、標準實施、國際合作等方面提出了具體組織實施路徑。
《指南》是我國城市大腦標準化工作的總體性、體系性規劃,既可以為當前和未來一段時間內的城市大腦標準體系建設工作提供指導,也可以促進標準在支撐各地城市大腦項目建設、技術創新、產業發展等方面發揮實效。
為系統、有序推動城市大腦標準化工作,不斷完善城市大腦標準體系,全國信標委智慧城市標準工作組組織相關產學研用單位共同編制形成《城市大腦標準體系建設指南 (2022版)》。
1、《指南》明確了城市大腦標準體系建設總體要求,構建了城市大腦標準體系總體框架,從城市大腦總體標準、基礎設施標準、數據標準、關鍵支撐能力標準、應用服務標準、建設管理標準和安全保障標準等七大方面提出了具體建設內容,并圍繞機制建設、標準研制、標準實施、國際合作等方面提出了具體組織實施路徑。
2、《指南》是我國城市大腦標準化工作的總體性、體系性規劃,既可以為當前和未來一段時間內的城市大腦標準體系建設工作提供指導,也可以促進標準在支撐各地城市大腦項目建設、技術創新、產業發展等方面發揮實效。
3、標準體系層次結構。城市大腦標準體系層次結構包括“01總體”“02基礎設施”“03數據”“04關鍵支撐能力”“05應用服務”“06建設管理”“07安全保障”等七個部分,如圖所示。
4、標準體系總體框架。城市大腦標準體系總體框架主要由“01總體”“02基礎設施”“03數據”“04關鍵支撐能力”“05應用服務”“06建設管理”“07安全保障”等七個部分組成,如圖所示。
5、建設內容-總體標準。總體標準主要用于明確城市大腦定位、相關概念、邊界、應用及相互間關系,主要針對城市大腦基礎性、總體性的概念、框架、模型、等進行規范,包括術語定義、參考架構、評估評價、城市對象標識等……
2022年7月21日,由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以下簡稱“中國信通院”)、中國通信標準化協會聯合主辦的“2022 可信云大會”在京召開。大會上,中國信通院正式發布《云計算白皮書(2022年)》,中國信通院云計算與大數據研究所副所長栗蔚對白皮書進行了解讀。
這是中國信通院第八次發布云計算白皮書。今年的白皮書聚焦“新經濟,上云用云新周期”。上云用云新周期是用云原生改造應用架構,以算力服務為資源調度手段,實現高效、安全、精益上云用云的全新階段。
白皮書核心觀點
**1. 新經濟下,上云用云發展進入新周期。**全球云計算市場增速反彈,我國云計算市場保持高速增長。在新經濟的推動下,企業上云用云進入新發展周期,呈現出從資源上云到架構用云、從粗獷使用到精細治理、從功能優先到安全穩定兼顧的發展特點。
**2. 新周期下,云計算發展重點一:****云原生行業應用快速普及規模化、系統化建設需加強。**云原生在用戶側的應用逐漸深入,但規模化建設應用尚存挑戰,企業深度用云過程中,僅應用容器、微服務等單點技術難以支撐規模化應用的場景,需要統籌規劃考慮技術架構建設、業務應用改造和系統安全防護多個視角進行體系化的建設。
**3. 新周期下,云計算發展重點二:****云服務向算力服務演進,助力算力經濟高質量發展。**我國算力規模大但人均低,算力資源堆砌難以提供統一服務;算力服務是云服務的升級,體現普惠化、泛在化、標準化特點;產業各方紛紛布局算力服務,新業態已現雛形。
**4. 新周期下,云計算發展重點三:****云上系統穩定性面臨挑戰,技管結合助力能力提升。**當前云計算架構引入復雜度,帶來新的穩定性挑戰;亟需全流程構建穩定性保障體系,系統化提升技術保障能力。
**5. 新周期下,云計算發展重點四:****云安全聚焦應用新技術理念,迎接上云用云新安全挑戰。**云計算面臨新的安全需要,云上安全機制亟待改進。上云全流程安全體系涵蓋三個環節:上云前完善供應鏈入口管控機制,上云中應用零信任理念構建安全體系,上云后建立統一安全運營能力。
**6. 新周期下,云計算發展重點五:****云計算重塑IT消費模型,云成本優化勢在必行。**云計算正在重塑企業IT消費模型,催生可變成本管理等問題,企業云資源效益有待提升,技術與管理雙輪驅動,引入資源動態調度機制促進資源效益提升。
2021年12月21日,在“2022 中國信通院ICT+深度觀察”論壇上,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發布了《全球數字治理白皮書》,分析近期全球數字治理重要機制和核心議題的主要進展,研究各國數字治理模式和主要經驗,探索數字時代的全球數字治理之道。
核心觀點
1、國際組織聯合推動數字治理焦點議題取得顯著進展。近年來,傳統多邊機制在內外壓力下仍不懈推動數字議題,隨著大國對外戰略的轉向,多邊機制下的國際組織在推動數字議題中取得了新進展,并呈現出明顯的同心圓效應,包括議程的聯動,規則的聯動,共識的聯動。
2、數字規則和秩序的塑造正在國際舞臺上積極推進和展開。以二十國集團(G20)等為代表的國際組織大力推進數字議題,彼此間聯系更加緊密;世貿組織(WTO)與區域貿易協定為數字規則發展演進鋪設多元化路徑;數字基礎設施建設與相關的制度供給正在成為全球治理新模式。
3、重點領域的數字規則也在快速構建。2021年,人工智能治理向專業組織、具體場景和細化規則下沉;跨境數據流動規則歷經國際貿易協定的不懈推動,規則加速整合;數字平臺的民事責任已經開始出現在高標準國際貿易協定中,未來更可能囊括平臺公共責任;全球企業稅收改革取得歷史性進展;數字貨幣的國際規則構建正在緊鑼密鼓展開,甚至可能先于實際產品或服務誕生與落地。
來源: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
歷經多年發展,大數據從一個新興的技術產業,正在成為融入經濟社會發展各領域的要素、資源、動力、觀念。
近日,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正式發布《大數據白皮書(2021年)》。本白皮書以數據要素的價值釋放作為可信邏輯,重點探索大數據政策、法律、技術、管理、流通、安全等方面的內容,并對“十四五”期間我國大數據的發展進行展望。
2021年以來,全球各國大數據戰略持續推進,聚焦數據價值釋放,而國內圍繞數據要素的各個方面正在加速布局和創新發展。
政策方面,我國大數據戰略進一步深化,激活數據要素潛能、加快數據要素市場化建設成為核心議題。
“十四五”規劃全面布局大數據發展,為今后五年大數據的發展作出了總體部署,為各部門各地方進行大數據專項規劃提供了重要依據。“十四五”規劃對于大數據發展的布局,可以概括為突出數據在數字經濟中的關鍵作用、加強數據要素市場規則建設、重視大數據相關基礎設施建設。其中包括將大數據作為數字經濟的重要“原料”,加強供給能力;針對數據要素市場目前面臨的問題,提出加強規則;完善數據資源匯聚與流動的關鍵支撐底座,建設新興基礎設施。
法律方面,從基本法律、行業行政法規到地方立法,我國數據法律體系架構初步搭建完成。
法律制度是數據要素市場化建設的重要保障。2021年我國數據立法取得突飛猛進的進展,備受關注的《數據安全法》和《個人信息保護法》先后出臺,與《網絡安全法》共同形成了數據合規領域的“三駕馬車”,標志著數據合規的法律構架已初步搭建完成。在此基礎上,重點行業、新興技術的法律和司法解釋在今年密集出臺,地方性立法成果豐碩,為國家安全提供了有力的支撐,為產業、技術的發展提供了清晰的合規指引,也為人民提供了更全面的權益保障。
技術方面,大數據技術體系以提升效率、賦能業務、加強安全、促進流通為目標加速向各領域擴散,已形成支撐數據要素發展的整套工具體系。
2020年開始,隨著各行業數字化轉型的推進、數據安全事件的頻發,大數據技術的發展重點也從單一注重效率提升,演變為“效率提升、賦能業務、加強安全、促進流通”四者并重。其中。效率提升:利用云原生思想進行能力升級;賦能業務:利用開發平臺釋放業務潛能;加強安全:利用“零信任”不足內生安全;促進流通:利用隱私計算保障數據流通。
管理方面,數據資產管理實踐加速落地,并正在從提升數據資產質量向數據資產價值運營加速升級。
隨著理論研究和行業實踐的不但深入發展,數據資產管理的目標正在由數據質量的提升逐步轉向數據價值的釋放,數據資產確權、估值等“老大難”問題也出現了落地方案,數據資產管理迎來新的發展階段。
流通方面,數據流通的基礎制度與市場規則仍在起步探索階段,但各界力量正在從新模式、新技術、新規則等多角度加速探索變革思路。
數據流通是指以數據作為流通對象,按照一定規則從數據提供方法傳遞到數據需求方的過程,即數據資源先后被不同主體獲取、掌握或利用的過程。“數據要素市場市場化配置”提出后,各地繼續將設立數據交易機構作為促進數據要素流通的主要抓手,再次掀起建設熱潮。
安全方面,隨著監管力度和企業意識的強化,數據安全治理初見成效,數據安全的體系化建設逐步提升。
面對日益嚴峻的數據安全形勢,國家、行業、地方相繼出臺多項數據安全法律法規,并接連開展相應的審查整治行動,國內數據安全進入強監管新階段。當前企業數據安全治理組織架構以多樣化形式呈現,基本確立了企業內部的數據安全管理責任體系。數據分類分級工作穩步推進,為精細化數據安全防控打下堅實基礎。數據安全風險評估逐漸深入各業務線,提升了潛在風險的防范化解能力。
利用好數據要素是驅動數字經濟創新發展的重要抓手。“十四五”期間我國將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進一步提升數字化發展水平,為數字經濟發展提供持久的新動力,進而為構建現代化經濟體系和新發展格局提供強大支撐。一是釋放數據價值將成為全球競爭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二是進一步發揮大數據技術在數據價值挖掘方面的效用;三是數據治理制度體系與技術工具雙軌并進;四是新數據流通業態與政策制度協同創新;五是數據合規法律體系將進一步完善成熟。
當前,數字經濟成為大國應對新冠疫情和經濟下行壓力的共同選擇,全球加速進入數字技術躍遷、經濟范式轉換、生產要素重置、治理模式變革的重要窗口期。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四次集體學習中強調,要“把握數字經濟發展趨勢和規律,推動我國數字經濟健康發展”,“不斷做強做優做大我國數字經濟”。2021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指出,要加快數字化改造,促進傳統產業升級。
立足新的發展階段,我國已形成了消費互聯網和產業互聯網雙輪驅動的新格局。數字經濟在提升政府治理能力,促進產業基礎高級化和產業鏈現代化,實現鄉村振興、共同富裕和雙碳目標等國家戰略中已成為關鍵抓手和重要驅動力。
面對重大發展機遇期和關鍵期,如何謀劃好數字經濟布局的維度,錨定住推動數字經濟的力度,把控好數字經濟發展的限度,將數字經濟真正打造成為構筑國家競爭新優勢的主要引擎,是政府、企業、科研機構、教育機構、金融機構需要共同思考的重要命題。
2021年9月28日,由全國信標委大數據標準工作組、中國電子技術標準化研究院、山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主辦的2021全國大數據標準化工作會議在濟南成功舉辦。會上發布了《數據治理工具圖譜研究報告(2021版)》。今天在這里為大家揭開其神秘面紗。
研究報告概述
《數據治理工具圖譜研究報告(2021版)》基于數據管理能力成熟度評估模型、數據治理規范及數據質量評價等標準,結合重點行業數據治理工具的應用情況、典型數據治理工具廠商的功能架構研制而成。
研報詳細介紹
基本情況
本報告介紹了數據治理及數據治理工具的概念,以及數據治理工具在金融、政務、電力、交通、醫療、互聯網等重點行業的應用情況。
數據治理工具圖譜
本報告共研制了20個通用工具能力圖譜,包括圖譜全景圖、戰略層工具、管理層工具、操作層工具等,旨在通過工具能力圖譜,進一步增強我國各行業、各領域對數據治理工具的認知,有效發揮數據治理工具在數據治理工作中的降本增效作用。
數據治理工具實踐案例
本報告共收錄了6個案例工具能力圖譜,為各行業各領域提供數據治理工具的實踐參考,為推進后續數據治理工具標準化工作提供方法和思路。
數據治理工具圖譜研究報告(2021版)
數據作為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及數字化轉型的新動能已成為社會共識,受到越來越多企事業單位的重視。數據治理作為基礎性工作,最終目標是提升數據的價值,是組織推動戰略落實的基礎。為進一步增強我國各行業各領域對數據治理工具的認知,以數據治理工具為驅動,助推政企數字化轉型和數字經濟發展。全國信標委大數據標準工作組組織編制了《數據治理工具研究圖譜報告》,中國系統積極參與,汲取多個大型智慧城市項目中積累的政務數據治理經驗,為研究報告的編寫提供實踐參考。該《報告》詳細介紹了數據治理及數據治理工具的概念,對狹義數據治理和廣義數據治理兩種趨勢的理解進行了區分,主要是對廣義的數據治理進行闡述,報告中提到廣義數據治理更偏向數據治理工程,對狹義數據治理概念進行了延伸解讀,則更側重于技術平臺方面的研究,這一觀點更為契合中國系統的數據治理理念。
“十四五”時期,中國系統正當其時地選擇在數字產業鏈要求自主可控、自主創新的窗口期,推出了“飛瞰數據中臺2.0”產品,該產品布局大型政企的數據治理及數據運營市場,打造面向部委、省市政府、央企等海量數據(603138)客戶的數據治理工程解決方案,以及全棧數據中臺產品套件,涵蓋了廣義數據治理及分析應用的全棧能力,如數據集成、湖倉一體、輕量級數據工坊、共享交換、數據沙箱等,使得中國系統成為名副其實地“綜合平臺賦能型”頭部廠商。
在數字強國戰略推動下,各行各業進入了數字化轉型新征程,對數據治理工程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時不同的場景、以及不斷出臺的新政策引起業務變化,帶來了諸如數據智能、敏捷分析等新的需求,而這也對數據治理工具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面對新時期的新要求,中國系統在數據實踐過程中,踩準時局節奏,通過全棧的數據治理工程能力,幫助真正擁有海量數據的客戶管好數據、用好數據、賦能業務創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