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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術服務 智能客戶服務 第1部分:通用要求》**本文件確立了智能客戶服務能力模型,規定了智能客戶服務體系建設能力要求。本文件適用于具有建設智能客戶服務體系需求的各類組織和機構。

本文件是我國智能客戶服務行業最佳實踐的總結和創新。通過組織創新,以智能客戶服務能力建設、運營管理、服務交互為實施路徑,提出向前端輸出服務能力、替代能力和經營能力的新要求,為客戶提供便捷、安全、舒適的服務新體驗,為智能客戶服務行業的發展提供指導。GB/T XXXXX擬由兩部分組成,提出了智能客戶服務能力模型,規定了智能客戶服務通用要求和測評要求,適用于開展智能客戶服務的各類活動。

— 第1部分:通用要求。目的在于提出智能客戶服務能力模型,規定智能客戶服務領域的通用要求。 — 第2部分:測評方法。目的在于確立智能客戶服務測評具體要求,旨在實現組織系統化、智能化客戶關系管理。

該標準規定了智能客戶服務的體系框架,該標準適用于智能客戶服務能力建設的需要。智能客戶服務體系分為 4 個能力域,15 個能力項,該標準對4 個能力域提出了明確的定義,對 15 個能力項的內涵、量化方法等內容分別作出了說明,是智能客戶服務能力建設的主要依據。

智能客戶服務是以信息技術服務為前提的全新服務類型,通過戰略規劃、能力建設、運營管理、服務交互三個能力域和 15 個能力項,構成智能客戶服務能力模型,使智能客戶服務具備整個組織的能力,向前端碎片化的服務場景輸出服務能力、替代能力、經營能力。本標準提出智能服務能力模型,見圖1。

智能客戶服務關鍵要素的確定,參考了國內外信息技術服務管理、質量管理相關理論和各領域服務領先企業的最佳實踐。 在設計和計劃智能客戶服務時推薦考慮了,GB/T 19580-2012《《卓越績效評價準則》中指出的關鍵要素,包括從領導、戰略、顧客與市場、資源、過程管理、測量、分析與改進、結果七個方面規定了組織卓越績效的評價要求。智能客戶服務是以信息技術服務為前提的全新服務類型,傳統的客戶聯絡中心處理的是流程末端的業務,例如:咨詢、客戶需求轉接等,管理制度和標準都是圍繞著客戶聯絡中心內部運行。隨著信息技術能力在組織內部的不斷釋放,以及客戶服務場景的碎片化成為主要趨勢,尤其是在疫情期間組織和客戶更需要無接觸服務,各領域服務領先企業都不同程度的部署和加強了智能客戶服務能力,是傳統的客戶聯絡中心通過戰略規劃、能力建設、運營管理、服務交互四個能力域具備整個組織的能力,向前端碎片化的服務場景輸出服務能力、替代能力、經營能力。

本標準側重于智能客戶服務能力建設的需要,在行業最佳實踐的基礎上凝練標準。因此,編制原則主要是:充分展示企業發展的規律和目標;要求內容齊全;把智能客戶服務能力建設的要點都盡量反映出來,同時能夠指導智能客戶服務建設和實施。

希望通過該標準的引導,推動各行業智能客戶服務相關產業的持續發展,通過構建一套系統科學的智能客戶服務標準體系,引導各行業總結應用成效、經驗教訓,持續提升客戶體驗,滿足客戶不斷豐富的服務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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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內容

國家標準(national standard)是「由國家標準機構通過并公開發布的標準。」

為有效控制突發公共安全事件下組織面臨的IT應急風險,提高相應的IT應急風險管理能力,促進IT 對組織業務的安全、可靠、有效支持,提出應對突發公共安全事件下的IT風險管理規范,從而實現責任 落實、風險可控和價值實現的目標。 本文件確立了IT應急風險管理總則和框架,并規定了IT應急風險管理的頂層設計、環境、管理體系、 要素及管理過程等內容。實施主體應結合實施環境,構建管理實施過程,明確統籌和規劃、構建和運行、 監督和評估、改進和優化的目標和基本任務。 各級各類組織的上級主管部門、監管機構等,可根據法律法規、部門規章的要求,使用本文件對所 管轄各類組織的IT應急風險管理提出要求,并進行監督。

組織應按照IT應急風險管理框架建立IT應急風險管理體系。IT應急風險管理框架是組織IT總體風險 管理框架的有機組成部分,是組織應對突發公共安全事件的IT應急風險管理框架,主要包括IT應急風險 管理頂層設計、IT應急風險管理環境、IT應急風險管理體系、IT應急風險管理要素和IT應急風險管理過 程五大部分,見圖1。IT應急風險管理頂層設計包含與IT應急風險管理相關的戰略規劃、組織構建和架構設計,決策層或 最高管理者通過評估、指導和監督對IT應急風險管理層進行管控。 IT應急風險管理環境包含內外部環境和促成因素,是IT應急風險管理實施的保障。IT應急風險管理域包含IT應急風險管理體系和IT應急風險管理要素,是IT應急風險管理實施的核 心。 IT應急風險管理實施過程包含統籌和規劃、構建和運行、監控和評價以及改進和優化,是IT應急風 險管理實施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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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務信息系統基本要求》國家標準意見稿,本文件確立了非涉密政務信息系統的通則,規定了系統架構要求、運行環境要求、系統功能要求、系統安全要求、系統質量要求、數據資源要求、系統文檔要求、持續運行要求。本文件為政務信息系統建設方、承建方、監管方、運維方在政務信息系統規劃設計、建設實施、監督管理、運行維護中提供依據

目的和意義

****本標準對基礎設施、數據系統、業務系統、服務系統等各類政務信息系統提出基本要求,目的在于:為政務信息系統的建設者提供參考,以統一標準提出建設需求;為政務信息系統的承建者提供參考,以遵循基本要求建設政務信息系統;為政務信息系統的使用者、管理者和監督評價者提供參考,以統一標準對政務信息系統進行驗收和監督評價。本標準的編制具有重要的意義。依據《加快推進落實<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共享實施方案>工作方案》,國家標準委牽頭編制《政務信息系統定義和范圍》標準草案,并已由國家標準委、發展改革委、中央網信辦聯合印發,在全國各省市及各行業部門進行了試點實施,推動了政務信息系統清理整合工作順利開展。2019年《政務信息系統定義和范圍》正式立項,但標準中政務信息系統清理整合要求的內容已不適應標準的題目與范圍,所以提請《政務信息系統基本要求》國家標準立項,將清理整合的相關要求納入《政務信息系統基本要求》中,優化政務信息系統標準體系。

內容和范圍

本標準提出了基礎設施、數據系統、業務系統、服務系統等政務信息系統的合規性、可用性、協同性和可持續性要求。適用于政務信息系統的規劃、設計、開發、運維、管理、清理與整合、驗收和績效評價。首先針對各類政務信息系統提出總體要求:合規性方面,政務信息系統應符合法律法規要求,以及國家、行業、地方政策和標準規范要求;可用性方面,政務信息系統應實現支持政務部門工作或履行政務部門職能的功能,運行穩定,滿足使用者對訪問速度的需求,兼容主流操作系統和瀏覽器,且對使用者應是易用的;協同性方面,政務信息系統的基礎設施層、數據層、應用層等各層面間應協同適配,與跨層級跨部門的系統實現信息共享、業務協同,且集約利用已有資源;可持續性方面,政務信息系統應持續保持一定的使用范圍和頻度,具備相應的機制并實施措施確保系統可持續運行并滿足使用需求。針對數據中心、云服務、網絡、感知系統、基礎軟件、外圍設備等基礎設施,數據采集系統、數據傳輸系統、數據處理系統、數據分析系統、數據存儲系統、數據銷毀系統等數據系統,業務系統,政務服務系統和數據開放系統等服務系統,分別提出相應的功能、性能指標、信息安全性、可靠性、兼容性、易用性、維護性、可移植性等方面的技術要求。

參考鏈接://std.samr.gov.cn/gb/search/gbDetailed?id=AA1163F15CF0A3A1E05397BE0A0AB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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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人工智能、大數據、云計算等技術的飛速發展,運行維護服務正從制度與流程驅動向數據與算 法驅動的智能運維時代演進,智能運維作為人工智能在運行維護領域的重要應用,是運維領域的全新方 式。 智能運維通用要求除包含GB/T 28827.1-2012的能力四要素外,突出了知識、數據、算法等要素, 以滿足智能運維能力構建的要求。在智能運維實現中,以智能運維應用場景作為切入點,將能力項應用 于具體場景,對場景進行數字化、自動化、智能化賦能,同時場景的實現過程也會對能力項提出改進要 求,這是基于智能運維最佳實踐提煉出的創新的、切實有效的方法。 鑒于此,本標準基于行業發展及組織實踐,制定了智能運維所需要的組織治理、智能運維場景實現 和能力域的通用要求;同時從數據、算法、技術三個能力要素角度出發進行了規范,其中數據是智能運 維的基石,算法是挖掘數據價值的關鍵,技術是實現智能運維的手段。各部分之間的關系如圖1所示。

GB/T XXXXX的本部分提出了智能運維的能力框架,描述智能運維的特征,明確智能運維所需要的組 織治理、智能運維場景實現和能力域的通用要求,通過場景分析、場景構建、場景交付和效果評估的過 程,實現運維場景所預定的目標,為智能運維的能力建設提供指導。 本部分的第4章提出了智能運維能力框架,解釋了組織治理、智能特征、智能運維場景實現、能力 域和能力要素之間的關系,并明確了智能特征。 本部分的第5章規定了組織戰略、管理方針、組織架構、組織文化及相關方需求和期望五方面的要 求。 本部分的第6章規定了場景分析、場景構建、場景交付及效果評估四個關鍵過程的要求。 本部分的第7章規定了數據管理能力域、分析決策能力域及自動控制能力域三大能力域的相關要求。 本部分的附錄A選取和描述了典型智能運維場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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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安全技術 云計算服務安全指南》國家標準意見稿,本文件給出了本標準提出了黨政機關及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運營者采用云計算服務的安全管理基本要求,明確了采用云計算服務的生命周期各階段的安全管理和技術措施。本標準為黨政機關及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運營者采用云計算服務,特別是采用社會化的云計算服務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安全指導,適用于黨政機關及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運營者采購和使用云計算服務,也可供其他企事業單位參考。

目的意義

GB/T 31167-2014是國內首部云計算相關的國家標準,標志制定之初,我國云計算技術、市場遠未達到現在的成熟度。

隨著云計算的發展,國內在云計算技術、市場、標準等多個方面發生了顯著變化,為了更好地使用當前的發展顯著,該標準需要進行適當修訂。

本標準可以為政府部門采用云計算服務,特別是采用社會化的云計算服務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安全指導,適用于政府部門采購和使用云計算服務,也可供關鍵信息基礎設施行業和領域以及其他企事業單位參考。

主要內容

范圍:本標準描述了云計算可能面臨的主要安全風險,提出了政府部門采用云計算服務的安全管理基本要求,及云計算服務的生命周期各階段的安全管理和技術要求。主要技術內容:1.修訂云計算及安全的相關術語,主要研究云計算基本特征、服務模式、部署模式等基本概念;2.完善云計算風險管理管理過程相關內容、增加云服務責任共擔模型;3.修訂云計算服務水平協議、重大變更管理等內容;4.修訂云計算服務重大變更管理;5.修訂退出云計算服務、云服務遷移相關指導內容。

范圍和主要技術內容:

云計算是一種計算資源的新型利用模式,客戶以購買服務的方式,通過網絡獲得計算、存儲、軟件等不同類型的資源。在云計算模式下,使用者不需要自己建設數據中心、購買軟硬件資源,避免了前期基礎設施的大量投入,僅需較少的使用成本即可獲得優質的信息技術(IT)資源和服務。

隨著云計算相關技術的不斷發展,云計算服務質量和安全能力不斷提升,云計算已面向各個行業提供豐富、高效和穩定的服務。通過采購云計算服務,使用者將自己的數據和業務部署到云服務商的平臺中,大量客戶數據集中,使云計算服務可能面臨的安全風險成為焦點。特別是黨政機關及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運營者采用云計算服務,尤其是社會化的云計算服務時,應特別關注安全問題。

本標準指導黨政機關及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運營者做好采用云計算服務的前期分析和規劃,選擇合適的云服務商,對云計算服務進行運行監管,考慮退出云計算服務和更換云服務商的安全風險。本標準指導黨政機關及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運營者在云計算服務的生命周期采取相應的安全技術和管理措施,保障數據和業務的安全,安全地使用云計算服務。

與本標準緊密配合的GB/T 31168-XXXX 面向云服務商,提出了為黨政機關及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運營者提供服務時應該具備的信息安全能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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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制背景

2021 年 3 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 2035 年遠景目標綱要》發布, 明確指出分級分類推進新型智慧城市建設,將物聯網感知設施、通信系統等納入公共基礎設施統一規劃建設,推進市政公用設施、建筑等物聯網應用和智能化改造。 部委鼓勵開展智慧城市基礎設施相關標準研制。2021 年 12 月,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等十部門聯合印發的《“十四五”推動高質量發展的國家標準體系建設規劃》(國標委聯〔2021〕36 號)明確指出“圍繞 智慧城市分級分類建設、基礎設施智能化改造、城市數字資源利用、 城市數據大腦、人工智能創新應用、城市數字孿生等方面完善標準體系建設”。2022 年 2 月,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關于印發《2022 年全國標準化工作要點》的通知(國標委發〔2022〕8 號)明確指出“推動城市可持續發展、智慧城市基礎設施、城市基礎設施服務等標準建設”。

城市基礎設施涵蓋領域眾多,類別復雜多樣。城市基礎設施相關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較多,但是涉及智慧城市場景下智能設施運行指標體系的標準尚缺乏。《智慧城市智能設施運行指標體系》能夠賦能城市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政府、企業等主體可通過指標體系掌握城市基礎設施運行狀況和趨勢,發現其建設、 管理與服務潛在問題,助推實現城市基礎設施智能化、建設管理精細化,提升其安全運行及服務水平,因此制定本標準。

本文件給出了智能設施運行指標體系框架,并對智能設施運行指標進行了說明。

本文件適用于智慧城市場景下智能設施運行指標應用實踐及相關信息化項目的規劃與管理。

智能設施運行指標體系是推進新型智能設施智能化建設、運行和服務的重要支撐,有助于實現城市智能設施信息共建共享,逐步實現設施管理精細化、智能化、科學化。本文件是對GB/T 33356-2016《新型智慧城市評價指標》、《智慧城市城市運行指標體系總體框架及指標制定要求》的有益補充和細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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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制背景

隨著城市機動車保有量逐年上漲,“停車難”越發成為了大中小城市的掣肘難題,同時,停車資源管理缺乏統一、高效工具,且普遍存在著信息孤島現象,尤其是城市級、區域級停車一體化管理缺乏統一規劃,缺少設備接入、數據采集、管理及深度應用等方面的統一標準,無法實現停車數據的全面匯聚、充分交換和共享應用,嚴重制約著城市一體化停車資源管理與服務。為有效提升城市停車資源利用效率,許多城市管理者已充分認識到迫切需要采用現代化的手段和技術,有效、準確地管理停車資源基礎設施信息,通過城市級智慧停車項目2建設,實現城市中各停車場出入車輛的車牌等信息的采集、統計及管理,為城市治安、交通管理、出行誘導提供數據支撐。建設智慧停車平臺是智慧停車建設實現停車數據的匯集、處理、共享、共用的主要方式,停車數據可為城市停車資源規劃、建設、管理與服務提供可靠依據,提高城市服務水平和管理質量。

近年來全國各大中小城市都逐步加入到城市智慧停車項目的建設中,由于各地經濟、技術發展水平不同,各地智慧停車平臺內容各異、標準不同,對城市管理者、軟件、硬件廠家都造成大量資源浪費。隨著國家對于“粵港澳大灣區”、“京津冀一體化”等區域一體化的提出,區域內跨城市間的智慧停車管理也在醞釀中,跨城市間的智慧停車需要實現平臺間的無縫對接。平臺將有力的支撐城市群的發展戰略,有利于更好的支撐新型智慧城市、數字政府建設。

在此背景下,中電科新型智慧城市研究院有限公司(下文簡稱“中電科智慧院”)牽頭,聯合多家停車行業的領軍企業共同梳理了國內智慧停車相關政策及標準,對智慧停車平臺建設的技術與標準化現狀進行研究,充分論證了智慧停車平臺編制國家標準制定的必要性、可行性;同時,從平臺的整體框架出發,面向社會公眾、運營單位、管理部門提出統一、通用的總體框架,明確平臺定義和范疇,統一行業認知,并針對平臺總體架構、基礎設施支撐、數據、業務功能、接口等方面提出了具體技術要求,為規范平臺建設、推動平臺復用和擴展提供了重要支撐。通過標準化手段,對平臺內涵進行了有效界定,有助于提升平臺建設質量和水平,實現多源信息整合和共享,逐步消除3“信息孤島”等問題,對實現智慧停車平臺的建設標準化、跨區域互聯互通一體化管理等目標具有重要作用。

文件內容

本文件給出了智慧停車平臺的總體架構,并規定了基礎設施支撐要求、數據要求、業務功能要求、用戶接入要求、平臺接口要求、運維管理以及安全管理等。本文件適用于智慧城市場景下城市級、區域級停車平臺的規劃設計及具體項目的規劃、部署、數據交互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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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城市 城市智能服務構建指南》國家標準,本文件給出了城市智能服務構建的原則、概念模型、核心要素、智能特征和構建流程。本文件適用于城市智能服務的構建過程。

**主要內容

本文件給出了城市智能服務構建的原則、概念模型、核心要素、智能特征和構建流程。本文件適用于城市智能服務的構建過程。

**編制背景

隨著我國新型城鎮化進程的不斷推進,社會和公眾對城市級智能服務的需求越來越多樣,城市管理者迫切需要運用新一代信息技術手段來改變傳統的治理和服務模式,以滿足市民多樣化的服務需求。同時,隨著智慧城市的基礎設施服務能力不斷強化和優化,社會治理和民生服務等方面的創新需求顯得尤為迫切,提供多樣化的城市智能服務成為提高城市智慧化水平、推動城市可持續發展的必然要求。對智慧城市領域城市級智能服務的構建過程進行規范,可以很大程度上提升城市治理和服務水平,進而提高城市運行效率。在此背景下,工作組提出本項城市智能服務構建指南標準,可為智慧城市領域城市智能服務的構建提供指引。該城市智能服務構建指南標準的提出,可統一和規范相關單位在開展城市智能服務相關活動時的有關要求,指導相關單位開展城市智能服務構建的相關工作。作為智慧城市領域公共信息與服務支撐平臺等國家標準的重要補充,圍繞城市智能服務這一重點,面向城市大腦、城市操作系統等領域,貫穿城市應用服務物理部件、城市級大數據平臺與公共信息與服務支撐平臺等信息基礎設施,明確城市智能服務的構建原則,提出城市智能服務的概念模型、核心要素、智能特征和構建流程,為城市智能服務的構建提供技術應用指南和規范,有利于提升城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提升城市數字化生活體驗,支撐城市高質量發展。

**產業化情況、推廣應用論證和預期達到的經濟效果

城市級智能服務目前是智慧城市建設領域的熱點,各城市紛紛建設城市大腦(超腦/云腦)、城市操作系統、城市之心、城市中臺等城市級大數據平臺,但在智能服務的構建和管理方面,卻缺少相應的概念模型和構建指南。圍繞城市智能服務,面向城市大腦、城市操作系統等領域,貫穿城市應用服務物理部件、城市級大數據平臺與公共信息與服務支撐平臺等信息基礎設施,明確城市智能服務的構建原則,提供構建的概念模型及流程指引,為城市智能服務的構建提供技術應用指南和規范,提高城市對自身進行全天候、全方位實時分析的能力和有序性,有助于城市利用數據資源調配公共服務資源,提升城市數字化生活體驗,不斷提升城市的現代治理水平。目前,國際、國內關于城市級智能服務構建的標準尚處空白,本標準具有技術先進性和應用前瞻性,通過提出城市智能服務的構建原則、概念模型、核心要素、智能特征和構建流程等要求,有助于統一 和規范智慧城市的相關參與者在城市智能服務構建活動中的流程及要 求,指導開展城市智能服務的相關工作。同時,該標準的發布和實施, 可以提高城市級智能服務平臺的設計和部署效率,推進城市級智能服 務平臺的集約建設。

參考鏈接: //std.samr.gov.cn/gb/search/gbDetailed?id=A0F5ED46631A0E80E05397BE0A0A5C15

城市智能服務概念模型包含需求、目標、技術、應用4個核心要素,友好的人機交互界面、主動的 智能服務、自適應學習能力3個智能特征,以及規劃設計、建設實施、運營管理、評價優化4個構建流程, 見圖1。

城市智能服務技術分析主要分析實現各項智能服務的支撐技術和手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a) 智能感知:**1) 利用云計算、邊緣計算、物聯網以及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術,統一接口協議與數據 格式,實現各部件互聯互通;2) 具備零信任的訪問體系,實現接入終端身份可信認證;3) 運用傳感器、智能標簽、嵌入式系統、光纖感知等對自然環境信息、行為活動信息等進 行實時全面采集和即時協同處理,輸出智能感知數據。 **b) 智能分析:**1) 利用圖像識別、語音識別、生物識別等關鍵技術,通過模型設計、模型訓練、模型推理 等,對各類感知數據、業務系統數據、時空數據進行挖掘分析;2) 基于多源異構數據自動化構建行業模型、領域知識圖譜等,實現基于數據智能的自動化 推理與知識服務。**c) 智能決策:**利用數字孿生、人工智能計算、可視化呈現等關鍵技術實現各項關鍵數據的綜合 運用,業務應用在線的流程編排與部署,為應急指揮、城市管理、公共安全、環境保護、智 能交通、基礎設施等領域提供管理決策服務;**d) 智能執行:**依托大數據分析 、算力、優化算法等能力支撐,通過自發現、自學習、自控制等 方式,實現城市事件發現、處理流程自動化,構建規范化、流程化、清單式、可操作、優先 級清晰的系統化任務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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