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數據治理能力成熟度模型》國家標準,本文件給出了城市數據治理能力成熟度模型,從能力和過程兩個角度給出了城市數據治理能力成熟度等級相關要求。本文件適用于城市數據治理需求方和城市數據治理服務運營者建立數據治理體系,也可用于對城市數據治理成熟度進行評估。
本標準從能力成熟度、能力、過程等三個維度給出了城市數據治理能力成熟度模型。本標準適用于城市數據治理需求方和運營者建立數據治理體系,也可用于對城市數據治理成熟度進行評估。本標準從能力維度和過程維度對城市數據治理能力進行分級。能力域分為數據規劃、制度流程、組織建設和技術保障。過程域分為數據收集、數據存儲、數據使用、數據加工、數據傳輸、數據提供、數據公開、數據刪除。
隨著大數據應用的不斷深入,城市數據層級關系普遍達到幾十層,年數據總 量達到 300PB 以上(中型以上城市)。一旦缺乏有效的數據治理能力,城市的大 數據系統將成為無法支撐應用的數字堆砌。城市大數據具有管理業務綜合化、信 息資源多樣化、智慧決策和智能響應復雜化等特點。城市數據治理的需求會隨著 數字化轉型的深入會越來越重要。城市數據治理的特點是具有復雜的網絡環境、 數據來源、語義標準、利益相關方、應用場景等,治理難度極大。為應對城市面 臨的跨領域大數據管理和應用挑戰,需要采用管理體系和自動化技術相結合的治 理新方法。為了提高城市數據資源運營管理效率,促進城市大數據資源共享開放 和開發利用,根據“標準先行、普遍指導”的原則,急需開展城市數據治理相關 標準的研究與制定。本項目不僅能填補城市數據治理這一領域的空白,也能有效 推動相關國家標準在城市數據領域的應用。
產業化情況、推廣應用論證和預期達到的經濟效果 通過開展此標準的制定和實施工作,城市數據管理組織和機構依據此標準對城市數據治理成熟度進行評估,從而提升成熟數據治理的成熟度;同時依據此標準可為城市數據管理組織和機構建立數據治理體系,制定數據資源規劃,建設數據資源管理平臺等提供參考;進一步的,依據此標準可為城市數據研究、服務組織制定城市數據頂層設計方案、解決方案和產品研發等提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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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數據治理是對城市發展有價值的信息進行識別、歸集和組織,建立管理、服務和運營體系,圍繞質量、安全、價值等開展數據管理和技術、風險控制的活動。城市數據治理的特點是數據來源多樣、網絡環境復雜、利益相關方眾多、應用場景不斷涌現等。城市級別的數據治理需要管理和技術相結合,實現規劃、制度、流程、標準等在城市內各組織數據治理工作中的一致性,保證各組織數據治理工作的協調性。城市數據治理中涉及的角色、各角色在城市數據治理中的職責以及角色間的關系如圖1所示。
a) 城市數據治理需求方:負責城市數據治理的決策和規劃,為城市數據治理活動提供組織和制 度保障,協調監督城市數據治理服務運營者、數據治理服務提供者和數據提供者的工作,根 據數據使用者的需求對城市數據治理給出給出改進指導意見。
b) 城市數據治理服務運營者:負責城市數據治理整體工作,接受城市數據治理需求方的指導監 督,對數據提供者的數據合規性進行審核,依據制度流程向數據治理服務提供者提出具體的 數據治理任務要求,向數據使用者提供數據交換、數據共享、數據交易等服務。
c) 數據治理服務提供者:根據數據治理服務運營者的任務要求,通過技術工具進行數據治理工 作。
d) 數據提供者:依據城市數據治理制度和標準向數據治理服務運營者提供數據資源。
e) 數據使用者:包括城市中的組織和自然人,可使用數據治理服務運營者提供的服務,并向數 據治理服務運營者或城市數據治理需求方反饋意見。
《信息安全技術邊緣計算安全技術要求》國家標準意見稿,本文件給出了邊緣計算安全框架,包括邊緣計算的應用安全、網絡安全、數據安全、基礎設施安全、安全運維、安全支撐、端邊協同安全和云邊協同安全,并針對各部分提出了相應的安全技術要求。本文件適用于指導邊緣計算產品和服務的研發、測試、部署和運營。
主要內容
本標準分析邊緣計算系統因云邊協同控制、計算存儲托管、邊緣能力開放等引入的安全風險,設計邊緣計算安全參考模型,并從應用安全、網絡安全、數據安全、基礎設施安全、物理環境安全、安全運維、安全管理等方面提出邊緣計算的安全技術要求,幫助邊緣計算相關方增強邊緣基礎設施研發、測試、生產、運營過程中抵抗各種安全威脅的能力。本標準主要技術內容:1)分析邊緣計算的架構模型、安全風險。2)提出邊緣計算安全模型,邊緣安全框架的設計需要在不同層級提供不同的安全特性,將邊緣安全問題分解和細化,直觀地體現邊緣安全實施路徑。3)提出邊緣計算安全技術要求,分別從應用安全、網絡安全、數據安全、基礎設施安全、物理環境安全、運維安全、安全管理等方面提出具體的技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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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3 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 2035 年遠景目標綱要》發布, 明確指出分級分類推進新型智慧城市建設,將物聯網感知設施、通信系統等納入公共基礎設施統一規劃建設,推進市政公用設施、建筑等物聯網應用和智能化改造。 部委鼓勵開展智慧城市基礎設施相關標準研制。2021 年 12 月,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等十部門聯合印發的《“十四五”推動高質量發展的國家標準體系建設規劃》(國標委聯〔2021〕36 號)明確指出“圍繞 智慧城市分級分類建設、基礎設施智能化改造、城市數字資源利用、 城市數據大腦、人工智能創新應用、城市數字孿生等方面完善標準體系建設”。2022 年 2 月,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關于印發《2022 年全國標準化工作要點》的通知(國標委發〔2022〕8 號)明確指出“推動城市可持續發展、智慧城市基礎設施、城市基礎設施服務等標準建設”。
城市基礎設施涵蓋領域眾多,類別復雜多樣。城市基礎設施相關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較多,但是涉及智慧城市場景下智能設施運行指標體系的標準尚缺乏。《智慧城市智能設施運行指標體系》能夠賦能城市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政府、企業等主體可通過指標體系掌握城市基礎設施運行狀況和趨勢,發現其建設、 管理與服務潛在問題,助推實現城市基礎設施智能化、建設管理精細化,提升其安全運行及服務水平,因此制定本標準。
本文件給出了智能設施運行指標體系框架,并對智能設施運行指標進行了說明。
本文件適用于智慧城市場景下智能設施運行指標應用實踐及相關信息化項目的規劃與管理。
智能設施運行指標體系是推進新型智能設施智能化建設、運行和服務的重要支撐,有助于實現城市智能設施信息共建共享,逐步實現設施管理精細化、智能化、科學化。本文件是對GB/T 33356-2016《新型智慧城市評價指標》、《智慧城市城市運行指標體系總體框架及指標制定要求》的有益補充和細化。
停車問題是城市交通的重要組成部分,關乎城市發展受到百姓普遍關注。目前國內大中小城市,車位供給嚴重失衡、車位使用不均衡、缺乏有效的共享機制、停車場及車位信息“孤島”、停車管理難等問題日益凸顯,用智慧化的手段促進停車資源的有效利用,提高公眾停車服務水平,成為緩解停車難矛盾的有效途徑。智慧停車是與城市居民生活息息相關的重要內容,是智慧城市體系下重要的規劃與建設領域。近年來國內很多城市開展了智慧停車的相關建設工作,但由于停車場信息化設施分散建設,采用的技術路線各不相同、標準不統一,停車信息無法融入整個城市智能交通體系,也無法顯現城市級智慧停車整合服務的效果。國內外很多城市已推出了智慧停車的相關標準,大多數關注于停車場的建設、運營以及相關信息化技術的規范,而鮮有提出相關數據規范要2求。而數據要求的不統一,正是導致系統間融合程度低、無法形成城市級智慧化停車的重要原因之一。
該標準對智慧停車數據元素進行分類和編碼,提出了數據交換、傳輸、處理、存儲、管理及應用服務等要求,旨在從智慧停車相關數據的全生命周期進行規范管理,從而實現智慧停車已有信息系統之間、已有信息系統與新建信息系統之間的互聯互通及數據交換共享。同時,可以推進城市級停車信息共享和交換,實現停車資源的高效利用和合理配置,并在有效大規模數據基礎上,應用人工智能等技術提供智能化輔助分析,支撐城市范圍的停車精細化管理和整體交通服務,有效提升城市整體交通智慧化水平。
該標準將為城市停車資源高效規劃和城市范圍內停車數據互聯互通提供重要的技術支撐。一方面,該標準為智慧停車相關規劃單位、建設單位提供了停車全領域數據指導,有助于供需雙方形成共同語言,推動智慧停車項目更順暢落地,更高效配置城市停車資源;另一方面,從數據源頭統一和規范相關單位在智慧停車信息系統的規劃、建設、運營和管理,有助于實現智慧停車系統的互聯互通,進一步加強現代信息技術與停車資源的深度融合,實現信息整合與業務協同,提升城市停車精細化管理水平和服務水平。
本文件按兩個層級對停車數據進行分類,如圖1所示。圖中第一個層級包含編號為1到9的大類,每個大類下面的是若干子類構成的第二個層級。 停車數據分類說明如下: a) 停車數據資源分為停車資源類、相關方類、收費價格類、停車設施類、停車記錄類、停車事 件類、公眾服務類、監管服務類、運營服務類等一級大類類別; b) 每種一級大類類別可分解為二級子類類別; c) 可按照實際需求擴展停車數據資源類別,并保證數據類別之間相互關聯和有序組織。本文件按兩個層級對停車數據進行分類,如圖1所示。圖中第一個層級包含編號為1到9的大類,每 個大類下面的是若干子類構成的第二個層級。 停車數據分類說明如下: a) 停車數據資源分為停車資源類、相關方類、收費價格類、停車設施類、停車記錄類、停車事 件類、公眾服務類、監管服務類、運營服務類等一級大類類別; b) 每種一級大類類別可分解為二級子類類別; c) 可按照實際需求擴展停車數據資源類別,并保證數據類別之間相互關聯和有序組織。
對智慧停車數據進行分級遵循以下要求: a) 應建立數據分級安全保護、數據隱私保護、安全加密、調用異常監測等安全機制; b) 數據分級管理應按照實際數據分級安全保護要求設置數據等級,停車數據等級示例如表 3 所 示; c) 應按實際使用要求,合理劃分數據等級并提供相應數據安全保護。
隨著城市機動車保有量逐年上漲,“停車難”越發成為了大中小城市的掣肘難題,同時,停車資源管理缺乏統一、高效工具,且普遍存在著信息孤島現象,尤其是城市級、區域級停車一體化管理缺乏統一規劃,缺少設備接入、數據采集、管理及深度應用等方面的統一標準,無法實現停車數據的全面匯聚、充分交換和共享應用,嚴重制約著城市一體化停車資源管理與服務。為有效提升城市停車資源利用效率,許多城市管理者已充分認識到迫切需要采用現代化的手段和技術,有效、準確地管理停車資源基礎設施信息,通過城市級智慧停車項目2建設,實現城市中各停車場出入車輛的車牌等信息的采集、統計及管理,為城市治安、交通管理、出行誘導提供數據支撐。建設智慧停車平臺是智慧停車建設實現停車數據的匯集、處理、共享、共用的主要方式,停車數據可為城市停車資源規劃、建設、管理與服務提供可靠依據,提高城市服務水平和管理質量。
近年來全國各大中小城市都逐步加入到城市智慧停車項目的建設中,由于各地經濟、技術發展水平不同,各地智慧停車平臺內容各異、標準不同,對城市管理者、軟件、硬件廠家都造成大量資源浪費。隨著國家對于“粵港澳大灣區”、“京津冀一體化”等區域一體化的提出,區域內跨城市間的智慧停車管理也在醞釀中,跨城市間的智慧停車需要實現平臺間的無縫對接。平臺將有力的支撐城市群的發展戰略,有利于更好的支撐新型智慧城市、數字政府建設。
在此背景下,中電科新型智慧城市研究院有限公司(下文簡稱“中電科智慧院”)牽頭,聯合多家停車行業的領軍企業共同梳理了國內智慧停車相關政策及標準,對智慧停車平臺建設的技術與標準化現狀進行研究,充分論證了智慧停車平臺編制國家標準制定的必要性、可行性;同時,從平臺的整體框架出發,面向社會公眾、運營單位、管理部門提出統一、通用的總體框架,明確平臺定義和范疇,統一行業認知,并針對平臺總體架構、基礎設施支撐、數據、業務功能、接口等方面提出了具體技術要求,為規范平臺建設、推動平臺復用和擴展提供了重要支撐。通過標準化手段,對平臺內涵進行了有效界定,有助于提升平臺建設質量和水平,實現多源信息整合和共享,逐步消除3“信息孤島”等問題,對實現智慧停車平臺的建設標準化、跨區域互聯互通一體化管理等目標具有重要作用。
本文件給出了智慧停車平臺的總體架構,并規定了基礎設施支撐要求、數據要求、業務功能要求、用戶接入要求、平臺接口要求、運維管理以及安全管理等。本文件適用于智慧城市場景下城市級、區域級停車平臺的規劃設計及具體項目的規劃、部署、數據交互與管理。
《智慧城市 城市智能服務構建指南》國家標準,本文件給出了城市智能服務構建的原則、概念模型、核心要素、智能特征和構建流程。本文件適用于城市智能服務的構建過程。
本文件給出了城市智能服務構建的原則、概念模型、核心要素、智能特征和構建流程。本文件適用于城市智能服務的構建過程。
隨著我國新型城鎮化進程的不斷推進,社會和公眾對城市級智能服務的需求越來越多樣,城市管理者迫切需要運用新一代信息技術手段來改變傳統的治理和服務模式,以滿足市民多樣化的服務需求。同時,隨著智慧城市的基礎設施服務能力不斷強化和優化,社會治理和民生服務等方面的創新需求顯得尤為迫切,提供多樣化的城市智能服務成為提高城市智慧化水平、推動城市可持續發展的必然要求。對智慧城市領域城市級智能服務的構建過程進行規范,可以很大程度上提升城市治理和服務水平,進而提高城市運行效率。在此背景下,工作組提出本項城市智能服務構建指南標準,可為智慧城市領域城市智能服務的構建提供指引。該城市智能服務構建指南標準的提出,可統一和規范相關單位在開展城市智能服務相關活動時的有關要求,指導相關單位開展城市智能服務構建的相關工作。作為智慧城市領域公共信息與服務支撐平臺等國家標準的重要補充,圍繞城市智能服務這一重點,面向城市大腦、城市操作系統等領域,貫穿城市應用服務物理部件、城市級大數據平臺與公共信息與服務支撐平臺等信息基礎設施,明確城市智能服務的構建原則,提出城市智能服務的概念模型、核心要素、智能特征和構建流程,為城市智能服務的構建提供技術應用指南和規范,有利于提升城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提升城市數字化生活體驗,支撐城市高質量發展。
城市級智能服務目前是智慧城市建設領域的熱點,各城市紛紛建設城市大腦(超腦/云腦)、城市操作系統、城市之心、城市中臺等城市級大數據平臺,但在智能服務的構建和管理方面,卻缺少相應的概念模型和構建指南。圍繞城市智能服務,面向城市大腦、城市操作系統等領域,貫穿城市應用服務物理部件、城市級大數據平臺與公共信息與服務支撐平臺等信息基礎設施,明確城市智能服務的構建原則,提供構建的概念模型及流程指引,為城市智能服務的構建提供技術應用指南和規范,提高城市對自身進行全天候、全方位實時分析的能力和有序性,有助于城市利用數據資源調配公共服務資源,提升城市數字化生活體驗,不斷提升城市的現代治理水平。目前,國際、國內關于城市級智能服務構建的標準尚處空白,本標準具有技術先進性和應用前瞻性,通過提出城市智能服務的構建原則、概念模型、核心要素、智能特征和構建流程等要求,有助于統一 和規范智慧城市的相關參與者在城市智能服務構建活動中的流程及要 求,指導開展城市智能服務的相關工作。同時,該標準的發布和實施, 可以提高城市級智能服務平臺的設計和部署效率,推進城市級智能服 務平臺的集約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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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智能服務概念模型包含需求、目標、技術、應用4個核心要素,友好的人機交互界面、主動的 智能服務、自適應學習能力3個智能特征,以及規劃設計、建設實施、運營管理、評價優化4個構建流程, 見圖1。
城市智能服務技術分析主要分析實現各項智能服務的支撐技術和手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a) 智能感知:**1) 利用云計算、邊緣計算、物聯網以及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術,統一接口協議與數據 格式,實現各部件互聯互通;2) 具備零信任的訪問體系,實現接入終端身份可信認證;3) 運用傳感器、智能標簽、嵌入式系統、光纖感知等對自然環境信息、行為活動信息等進 行實時全面采集和即時協同處理,輸出智能感知數據。 **b) 智能分析:**1) 利用圖像識別、語音識別、生物識別等關鍵技術,通過模型設計、模型訓練、模型推理 等,對各類感知數據、業務系統數據、時空數據進行挖掘分析;2) 基于多源異構數據自動化構建行業模型、領域知識圖譜等,實現基于數據智能的自動化 推理與知識服務。**c) 智能決策:**利用數字孿生、人工智能計算、可視化呈現等關鍵技術實現各項關鍵數據的綜合 運用,業務應用在線的流程編排與部署,為應急指揮、城市管理、公共安全、環境保護、智 能交通、基礎設施等領域提供管理決策服務;**d) 智能執行:**依托大數據分析 、算力、優化算法等能力支撐,通過自發現、自學習、自控制等 方式,實現城市事件發現、處理流程自動化,構建規范化、流程化、清單式、可操作、優先 級清晰的系統化任務體系。
本文件按民生服務、城市治理、產業經濟和生態宜居等方面分別描述了人工智能技術的應用場景。 本文件適用于指導智慧城市場景下人工智能技術的開發與應用。
人工智能技術作為國家“新基建”之一,是助力數字經濟發展、推動智慧和諧社會構建的重要“基石”。近年來,越來越多的人工智能技術成果被應用到我國各城市智慧城市建設的熱潮中。但由于我國智慧城市建設整體上處于起步階段,人工智能技術本身也在快速發展和完善中,很多城市對于當前人工智能技術的應用領域和功能范疇缺乏科學、全面的認識,導致規劃和應用中缺乏依據,存在盲目建設、建設困難等情況。為了避免在人工智能技術應用中產生認識模糊、建設困難、資源浪費等問題,需要通過系統有效的方法來梳理和指導人工智能技術的應用場景,確保在智慧城市場景下人工智能技術的正確開發與應用.
該標準搭建了面向智慧城市的人工智能技術應用體系,全面地考慮人工智能技術在民生服務、城市治理、產業經濟和生態宜居等智慧城市領域中的典型應用場景,為智慧城市相關規劃單位、人工智能技術應用單位提供了重要指導,有助于人工智能技術在智慧城市領域的健康發展與利用。
針對人工智能技術在智慧城市中的應用,該標準解決的主要問題如下:
(1)指導和規范人工智能技術的應用
由于我國智慧城市建設整體上處于起步階段,很多城市對于當前人工智能技術的應用領域和功能范疇缺乏科學、全面的認識,導致規劃和應用中缺乏依據,存在盲目建設、建設困難、資源浪費等問題。該標準可為智慧城市相關規劃單位、人工智能技術應用單位提供重要指導,助力城市數字經濟健康發展,推動智慧和諧社會的構建。
(2)構建人工智能技術應用體系
該標準搭建面向智慧城市的人工智能技術應用體系,全面地考慮人工智能技術在民生服務、城市治理、產業經濟和生態宜居等智慧城市領域中的典型應用場景,將有效指導智慧城市場景下人工智能技術的開發與應用。
在標準研制與發布實施過程中,通過加強標準宣貫解讀、應用實施與推廣工作,支撐人工智能相關產業健康發展。目前依托全國信標委智慧城市標準工作組以及編制組內華為、騰訊云、浪潮等單位,本標準在上海、深圳、濟南等城市已進行了初步驗證,標準內容中針對智慧城市場景下人工智能技術的應用場景分類和描述較為科學合理,能夠進一步推廣和應用實施。
《信息安全技術安全處理器技術規范》國家標準,本標準規范了安全處理器的概念模型、提出了對安全處理器進行安全保護所需要的安全技術要求,涵蓋了安全問題定義、安全目的、安全功能要求、安全保障要求等內容。本標準適用于安全處理器產品的研制和開發,也可用于指導該類產品的測試、評估和采購。
目的:建立一個可控安全有保證、測試評估有依據、開發設計有準則、核心技術有要求的安全處理器技術規范。
意義:安全處理器已是現代信息安全的基礎裝備,是解決信息系統安全威脅、風險和脆弱性的重要途徑。
隨著攻擊手段和技術的不斷提高,信息安全的防護和保障越來越多的從軟件向固件過渡,從固件向硬件轉移。
近20年來,國際國內業界所倡導的安全在片設計也從SoC向SOD過渡就是重要反映之一。
幾乎所有安全的核心技術都與處理器相關,幾乎所有安全應用也都必然涉及處理器,如:可信計算,工業控制,身份識別,加密通訊,電子支付等等。
安全處理器是信息安全領域的核心技術,發展我國安全處理器必將給我國信息安全建設提供十分可靠的保障,還將帶動一系列相關安全產品的發展,啟動我國信息安全的大市場,成為我國經濟發展新的增長點。
從長遠的眼光看,我國信息安全產業必須立足在一個完整的體系上,信息安全涉及到民族利益和國家自身利益,我們需要自己有一套比較完整的信息安全評估體系。
不受國際壟斷集團控制,防止國際敵對勢力對信息安全領域的滲透,自主可控是安全的保證。
制定安全處理器國家標準,可以有效的匯集及完善現有的技術體系,將有力地促進我國安全處理器產業的規范化迅速發展。
主要內容
安全處理器標準制定范圍:明確安全處理器應有的基本功能和技術要求。建立一個統一的典型安全處理器模型,以及幾種不同應用的安全處理器模型(如網絡安全處理器等)。主要技術內容:一、 建立安全處理器模型,提出技術規范。二、 依據典型安全處理器模型給出示范性設計要求 三、 給出典型安全處理器模型測試和評估依據。四、 為標準實施提供相應的規范性和資料性附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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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安全技術健康醫療數據安全指南》國家標準,本標準給出了健康醫療數據控制者在保護健康醫療數據時可采取的安全措施。本標準適用于指導健康醫療數據控制者對健康醫療數據進行安全保護,也可供健康醫療、網絡安全 相關主管部門以及第三方評估機構等組織開展健康醫療數據的安全監督管理與評估等工作時參考。
健康醫療數據包括個人健康醫療數據以及由個人健康醫療數據加工處理之后得到的健康醫療相關 數據。隨著健康醫療數據應用、“互聯網+醫療健康”和智慧醫療的蓬勃發展,各種新業務、新應用不 斷出現,健康醫療數據在全生命周期各階段均面臨著越來越多的安全挑戰,安全問題頻發。由于健康醫 療數據安全事關患者生命安全、個人信息安全、社會公共利益和國家安全,為了更好的保護健康醫療數 據安全,規范和推動健康醫療數據的融合共享、開放應用,促進健康醫療事業發展,特制定健康醫療數 據安全指南標準。涉及人類遺傳資源數據(是指含有人體基因組、基因及其產物的器官、組織、細胞、血液、制備物、 重組脫氧核糖核酸(DNA)構建體等遺傳材料的信息資料)等重要數據的,按照相關部門要求執行。健康醫療數據的出境安全管理,按數據出境安全評估相關辦法執行。涉及國家秘密的健康醫療數據,按照國家保密工作部門有關涉密信息系統分級保護的管理規定和技 術標準,結合系統實際情況進行保護。
主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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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數字城市建設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一個關鍵的行動。然而,當前數字城市建設面臨著一個主要困難:如何高效、安全、合法合規地把數據利用起來?一方面我們需要解決數據本身以及數據開發利用過程中的安全、隱私等問題;另一方面,我們還需要解決效率和標準化的問題。
日前,中國電子和清華大學聯合發布《2021中國城市數據治理工程白皮書》。該白皮書聚焦現代數字城市建設和數據治理所面臨的數據安全和數據要素市場化難題,依托中國電子以“PKS”體系、萬人網絡攻防隊伍和數據安全技術所構筑的數據安全能力,以及圍繞制度、技術、市場三大體系開展數據治理理論研究和實踐探索所積淀的豐富經驗,在國內首次提出數據安全和數據要素一體化治理解決方案,為城市數據治理工作提供理論參考和實踐指引。
數據治理工程的核心理念包含以下關鍵特征:
構建數據元件作為連接數據供需兩端的“中間態”
構建數據價值鏈和數據資產鏈的“雙鏈融合”
培育數據要素化三級市場(資源市場、元件市場、產品市場)
建設“數據金庫”為數據要素運行提供安全底座
推動核心數據及重要數據歸集、存儲到“數據金庫”
實現數據泄露與數據濫用的雙向風險隔離
實施數據源、數據元件和數據產品三級安全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