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控制突發公共安全事件下組織面臨的IT應急風險,提高相應的IT應急風險管理能力,促進IT 對組織業務的安全、可靠、有效支持,提出應對突發公共安全事件下的IT風險管理規范,從而實現責任 落實、風險可控和價值實現的目標。 本文件確立了IT應急風險管理總則和框架,并規定了IT應急風險管理的頂層設計、環境、管理體系、 要素及管理過程等內容。實施主體應結合實施環境,構建管理實施過程,明確統籌和規劃、構建和運行、 監督和評估、改進和優化的目標和基本任務。 各級各類組織的上級主管部門、監管機構等,可根據法律法規、部門規章的要求,使用本文件對所 管轄各類組織的IT應急風險管理提出要求,并進行監督。
組織應按照IT應急風險管理框架建立IT應急風險管理體系。IT應急風險管理框架是組織IT總體風險 管理框架的有機組成部分,是組織應對突發公共安全事件的IT應急風險管理框架,主要包括IT應急風險 管理頂層設計、IT應急風險管理環境、IT應急風險管理體系、IT應急風險管理要素和IT應急風險管理過 程五大部分,見圖1。IT應急風險管理頂層設計包含與IT應急風險管理相關的戰略規劃、組織構建和架構設計,決策層或 最高管理者通過評估、指導和監督對IT應急風險管理層進行管控。 IT應急風險管理環境包含內外部環境和促成因素,是IT應急風險管理實施的保障。IT應急風險管理域包含IT應急風險管理體系和IT應急風險管理要素,是IT應急風險管理實施的核 心。 IT應急風險管理實施過程包含統籌和規劃、構建和運行、監控和評價以及改進和優化,是IT應急風 險管理實施的方法。
《智慧城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管理平臺通用要求》國家標準意見稿,本文件本文件確立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管理平臺的基本功能框架,并規定了平臺數據支撐、服務、接口、運維和安全等通用要求。 本文件適用于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管理平臺的建設、運營和管理。
突如其來的新冠肺炎疫情,是對我國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一次深度檢驗,也是對各地智慧城市建設水平的一次綜合考驗。各地智慧城市建設成果在疫情防控中發揮了重要作用,通過網格化管理精密管控、大數據分析精準研判、移動終端聯通民心、城市大腦綜合指揮等構筑起全方位、立體化的疫情防控和為民服務體系,顯著提高了應對疫情的敏捷性和精準度。 在肯定智慧城市對疫情防控發揮重要作用的同時,我們也必須清醒地看到,疫情防控對城市級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管理水平提出了新的要求。也暴露出我國智慧城市建設仍存在諸多短板,如2020 年疫情初期暴露的患者得不到及時救治、潛在感染人群得不到有效追蹤及隔離,到各地健康碼信息無法互聯互通,疫情防控政策基層執行及信息上報不及時不準確,以及近期健康碼后臺系統運行不穩定等問題,暴露出智慧城市建設現狀與社會需求還存在較大提升空間。為滿足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并沉淀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經驗的需要,急需建立突發公共衛生應急管理平臺,為應急準備、信息發布、應急處理以及聯防聯控提供技術支撐,高效應對公共衛生突發事件,支持平戰結合的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管理的保障手段。
智慧城市場景下,建設統一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管理平臺可以為國家應急管理部門提供應急管理技術支撐和能力保障;為公共安全管理部門提供公共衛生事件發展態勢和決策依據;為醫療衛生服務提供應急資源分布數據以及統一的健康碼出具證明,降低醫療衛生部門的重復工作量,提高醫療衛生服務效率;為社區管理提供標準的疫情信息統計依據,使社區管理在應對公共衛生事件時有據可依。通過統一規范應急管理平臺通用要求可以為社會各方面應對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提供標準依據,有助于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提高全社會的應急效率和質量。
該標準有益于指導城市公共管理部門、醫護工作者、民間組織、企業、市民等相關群體應對全國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操作和信息共享需求,將為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處置突發公共事件提供保障和標準化手段,對維護人民健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城市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政務信息系統基本要求》國家標準意見稿,本文件確立了非涉密政務信息系統的通則,規定了系統架構要求、運行環境要求、系統功能要求、系統安全要求、系統質量要求、數據資源要求、系統文檔要求、持續運行要求。本文件為政務信息系統建設方、承建方、監管方、運維方在政務信息系統規劃設計、建設實施、監督管理、運行維護中提供依據。
目的和意義
****本標準對基礎設施、數據系統、業務系統、服務系統等各類政務信息系統提出基本要求,目的在于:為政務信息系統的建設者提供參考,以統一標準提出建設需求;為政務信息系統的承建者提供參考,以遵循基本要求建設政務信息系統;為政務信息系統的使用者、管理者和監督評價者提供參考,以統一標準對政務信息系統進行驗收和監督評價。本標準的編制具有重要的意義。依據《加快推進落實<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共享實施方案>工作方案》,國家標準委牽頭編制《政務信息系統定義和范圍》標準草案,并已由國家標準委、發展改革委、中央網信辦聯合印發,在全國各省市及各行業部門進行了試點實施,推動了政務信息系統清理整合工作順利開展。2019年《政務信息系統定義和范圍》正式立項,但標準中政務信息系統清理整合要求的內容已不適應標準的題目與范圍,所以提請《政務信息系統基本要求》國家標準立項,將清理整合的相關要求納入《政務信息系統基本要求》中,優化政務信息系統標準體系。
內容和范圍
本標準提出了基礎設施、數據系統、業務系統、服務系統等政務信息系統的合規性、可用性、協同性和可持續性要求。適用于政務信息系統的規劃、設計、開發、運維、管理、清理與整合、驗收和績效評價。首先針對各類政務信息系統提出總體要求:合規性方面,政務信息系統應符合法律法規要求,以及國家、行業、地方政策和標準規范要求;可用性方面,政務信息系統應實現支持政務部門工作或履行政務部門職能的功能,運行穩定,滿足使用者對訪問速度的需求,兼容主流操作系統和瀏覽器,且對使用者應是易用的;協同性方面,政務信息系統的基礎設施層、數據層、應用層等各層面間應協同適配,與跨層級跨部門的系統實現信息共享、業務協同,且集約利用已有資源;可持續性方面,政務信息系統應持續保持一定的使用范圍和頻度,具備相應的機制并實施措施確保系統可持續運行并滿足使用需求。針對數據中心、云服務、網絡、感知系統、基礎軟件、外圍設備等基礎設施,數據采集系統、數據傳輸系統、數據處理系統、數據分析系統、數據存儲系統、數據銷毀系統等數據系統,業務系統,政務服務系統和數據開放系統等服務系統,分別提出相應的功能、性能指標、信息安全性、可靠性、兼容性、易用性、維護性、可移植性等方面的技術要求。
參考鏈接://std.samr.gov.cn/gb/search/gbDetailed?id=AA1163F15CF0A3A1E05397BE0A0AB384
隨著人工智能、大數據、云計算等技術的飛速發展,運行維護服務正從制度與流程驅動向數據與算 法驅動的智能運維時代演進,智能運維作為人工智能在運行維護領域的重要應用,是運維領域的全新方 式。 智能運維通用要求除包含GB/T 28827.1-2012的能力四要素外,突出了知識、數據、算法等要素, 以滿足智能運維能力構建的要求。在智能運維實現中,以智能運維應用場景作為切入點,將能力項應用 于具體場景,對場景進行數字化、自動化、智能化賦能,同時場景的實現過程也會對能力項提出改進要 求,這是基于智能運維最佳實踐提煉出的創新的、切實有效的方法。 鑒于此,本標準基于行業發展及組織實踐,制定了智能運維所需要的組織治理、智能運維場景實現 和能力域的通用要求;同時從數據、算法、技術三個能力要素角度出發進行了規范,其中數據是智能運 維的基石,算法是挖掘數據價值的關鍵,技術是實現智能運維的手段。各部分之間的關系如圖1所示。
GB/T XXXXX的本部分提出了智能運維的能力框架,描述智能運維的特征,明確智能運維所需要的組 織治理、智能運維場景實現和能力域的通用要求,通過場景分析、場景構建、場景交付和效果評估的過 程,實現運維場景所預定的目標,為智能運維的能力建設提供指導。 本部分的第4章提出了智能運維能力框架,解釋了組織治理、智能特征、智能運維場景實現、能力 域和能力要素之間的關系,并明確了智能特征。 本部分的第5章規定了組織戰略、管理方針、組織架構、組織文化及相關方需求和期望五方面的要 求。 本部分的第6章規定了場景分析、場景構建、場景交付及效果評估四個關鍵過程的要求。 本部分的第7章規定了數據管理能力域、分析決策能力域及自動控制能力域三大能力域的相關要求。 本部分的附錄A選取和描述了典型智能運維場景。
為不斷完善智慧城市標準體系,結合新型智慧城市技術標準體系與標準服務平臺項目任務安排,全國信標委智慧城市標準工作組組織開展了智慧城市成熟度評估模型標準研究工作。
成熟度模型是一種由軟件能力評估拓展而來的模型,在評估和改進軟件的過程開發與軟件生產能力上具有重要意義,多年來被反復驗證能夠持續提升個人或組織目標管理的有效工具,可以提供科學全面的現狀分析并基于此提出持續的目標管理以及成果評估。智慧城市建設是一個持續、復雜、不斷進化的過程,智慧城市建設內容和重點應隨著技術的不斷進步和體系的不斷完善實時進行調整和升級。
成熟度模型作為一種目標管理以及過程成效評估工具,能夠為城市管理者、規劃者、建設者提供一系列有效性級別,能夠適應智慧城市建設不同階段的現狀和要求。成熟度評價將促進城市建設向著2更加適合城市自身特點以及明確高效的方向發展,在各城市在實施建設計劃時衡量其計劃建設完成程度、所處的建設階段以及運行效力起到基準評估的作用。
智慧城市成熟度模型由成熟度等級、能力要素、成熟度分級特征構成。其中,智慧城市成熟度能力 要素給出了智慧城市成熟度能力提升的關鍵方面。能力要素由共性基礎類、場景應用類兩方面的能力域 構成,能力域由能力子域構成。
《智慧城市 城市智能服務構建指南》國家標準,本文件給出了城市智能服務構建的原則、概念模型、核心要素、智能特征和構建流程。本文件適用于城市智能服務的構建過程。
本文件給出了城市智能服務構建的原則、概念模型、核心要素、智能特征和構建流程。本文件適用于城市智能服務的構建過程。
隨著我國新型城鎮化進程的不斷推進,社會和公眾對城市級智能服務的需求越來越多樣,城市管理者迫切需要運用新一代信息技術手段來改變傳統的治理和服務模式,以滿足市民多樣化的服務需求。同時,隨著智慧城市的基礎設施服務能力不斷強化和優化,社會治理和民生服務等方面的創新需求顯得尤為迫切,提供多樣化的城市智能服務成為提高城市智慧化水平、推動城市可持續發展的必然要求。對智慧城市領域城市級智能服務的構建過程進行規范,可以很大程度上提升城市治理和服務水平,進而提高城市運行效率。在此背景下,工作組提出本項城市智能服務構建指南標準,可為智慧城市領域城市智能服務的構建提供指引。該城市智能服務構建指南標準的提出,可統一和規范相關單位在開展城市智能服務相關活動時的有關要求,指導相關單位開展城市智能服務構建的相關工作。作為智慧城市領域公共信息與服務支撐平臺等國家標準的重要補充,圍繞城市智能服務這一重點,面向城市大腦、城市操作系統等領域,貫穿城市應用服務物理部件、城市級大數據平臺與公共信息與服務支撐平臺等信息基礎設施,明確城市智能服務的構建原則,提出城市智能服務的概念模型、核心要素、智能特征和構建流程,為城市智能服務的構建提供技術應用指南和規范,有利于提升城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提升城市數字化生活體驗,支撐城市高質量發展。
城市級智能服務目前是智慧城市建設領域的熱點,各城市紛紛建設城市大腦(超腦/云腦)、城市操作系統、城市之心、城市中臺等城市級大數據平臺,但在智能服務的構建和管理方面,卻缺少相應的概念模型和構建指南。圍繞城市智能服務,面向城市大腦、城市操作系統等領域,貫穿城市應用服務物理部件、城市級大數據平臺與公共信息與服務支撐平臺等信息基礎設施,明確城市智能服務的構建原則,提供構建的概念模型及流程指引,為城市智能服務的構建提供技術應用指南和規范,提高城市對自身進行全天候、全方位實時分析的能力和有序性,有助于城市利用數據資源調配公共服務資源,提升城市數字化生活體驗,不斷提升城市的現代治理水平。目前,國際、國內關于城市級智能服務構建的標準尚處空白,本標準具有技術先進性和應用前瞻性,通過提出城市智能服務的構建原則、概念模型、核心要素、智能特征和構建流程等要求,有助于統一 和規范智慧城市的相關參與者在城市智能服務構建活動中的流程及要 求,指導開展城市智能服務的相關工作。同時,該標準的發布和實施, 可以提高城市級智能服務平臺的設計和部署效率,推進城市級智能服 務平臺的集約建設。
參考鏈接: //std.samr.gov.cn/gb/search/gbDetailed?id=A0F5ED46631A0E80E05397BE0A0A5C15
城市智能服務概念模型包含需求、目標、技術、應用4個核心要素,友好的人機交互界面、主動的 智能服務、自適應學習能力3個智能特征,以及規劃設計、建設實施、運營管理、評價優化4個構建流程, 見圖1。
城市智能服務技術分析主要分析實現各項智能服務的支撐技術和手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a) 智能感知:**1) 利用云計算、邊緣計算、物聯網以及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術,統一接口協議與數據 格式,實現各部件互聯互通;2) 具備零信任的訪問體系,實現接入終端身份可信認證;3) 運用傳感器、智能標簽、嵌入式系統、光纖感知等對自然環境信息、行為活動信息等進 行實時全面采集和即時協同處理,輸出智能感知數據。 **b) 智能分析:**1) 利用圖像識別、語音識別、生物識別等關鍵技術,通過模型設計、模型訓練、模型推理 等,對各類感知數據、業務系統數據、時空數據進行挖掘分析;2) 基于多源異構數據自動化構建行業模型、領域知識圖譜等,實現基于數據智能的自動化 推理與知識服務。**c) 智能決策:**利用數字孿生、人工智能計算、可視化呈現等關鍵技術實現各項關鍵數據的綜合 運用,業務應用在線的流程編排與部署,為應急指揮、城市管理、公共安全、環境保護、智 能交通、基礎設施等領域提供管理決策服務;**d) 智能執行:**依托大數據分析 、算力、優化算法等能力支撐,通過自發現、自學習、自控制等 方式,實現城市事件發現、處理流程自動化,構建規范化、流程化、清單式、可操作、優先 級清晰的系統化任務體系。